湖南师范大学:“七字诀”打造纪检监察铁军

日期:12-26
纪检监察湖南师范大学铁军

原标题:湖南师范大学:“七字诀”打造纪检监察铁军

近年来,湖南师范大学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纪检监察体制机制,通过“增”“分”“派”“引”“研”“训”“用”七项工作,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增”,增加编制,加强纪检监察力量。学校在编制全面收紧的情况下,给校纪委增加了1个编制。目前,学校纪委办(监察处)共有编制9个。

“分”,实现案件审查和审理分设,完善执纪审查工作程序。在全省高校中率先实现了查审分离,设立了信访与案件检查室和教育与案件审理室,使纪律审查工作更为规范。

“派”,向部分二级单位派驻纪检书记,延伸监督执纪触角。学校出台了《关于规范附属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向部分附属二级单位派纪检书记。目前,学校树达学院、附属中学和附属湘东医院的纪检书记均由学校纪委派驻。在设置纪检书记的单位,学校还配套设置了纪检监察室。

“引”,引进执纪审查能手,突破高校执纪审查瓶颈。为破解高校办案人员不够专业、经验不足等瓶颈,在驻厅纪检组的大力支持下,学校从市州纪委引进一名室主任担任学校监察处副处长,并通过师傅带徒弟、实战练兵等方式,提高业务水平。

“研”,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论研究,练好纪检监察干部内功。学校充分利用学科优势,牵头联合省内兄弟高校,以“湖南纪检监察工作体制机制研究”为方向,成功申报了省教育科学重大招标课题。

“训”,重视执纪审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学校纪委坚持每年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业务培训3-4人次,先后开展了2次纪检委员培训,并积极选送干部参与上级纪委执纪审查工作,让纪检干部“从做中学”,提高执纪审查能力。

“用”,加大纪检监察干部的选拔任用。学校出台了《关于加强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努力构建校纪委委员、纪委办(监察处)干部和二级党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三级纪检监察干部体系,并打通了三级体系的干部交流渠道,加大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和选拔任用,先后提拔4名纪检干部为处级干部。

通过体制机制上的改革创新,学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力量明显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显著提高。2018年,学校受理信访件104件,办结率达到100%,立案审查5件,处分干部职工14人,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2级1人,撤职1人,留党察看2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8人。(湖南师大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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