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教育应以效果为先

日期:12-25
受众教育巧劲

原标题:普法教育应以效果为先

一个警察,两个犯罪嫌疑人,三人在偷盗、酒驾、电信诈骗等不同场景中斗智斗勇。最近,由吉林省四平市公安局制作的普法视频在网络走红。不少网友迷上了该系列视频,直呼“追剧”等更新。

这些视频有什么特点?首先,短。时长仅为一分钟,不占用网友宝贵时间。其次,快,台词密集,节奏很快,颇有吸引力。此外具体到内容,有段子,有戏剧冲突,生动活泼,寓教于乐,既让人哈哈一笑,又能获得相应的法制知识,让人眼前一亮。

提起普法,不少人都有这样的印象:严肃有余,活泼不足。受众不爱听、不爱看,效果也难尽如人意。至于原因,就是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受众感受,缺乏效果意识。根据传播学理论,能否将传达的信息为受众所理解和接受,并产生积极的反馈是判断传播成功与否的标志。普法视频也一样,只有让宣传内容更广泛地抵达受众,并为人所喜闻乐见,才算是有效传播。

近年来,不少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类视频成为“网红”。比如去年,常州警方推出的微视频“民警李建国”火爆,让人在轻松之余学到防溺水的技巧。事实证明,尽管表达主题相同、内容相近,但只要在表现形式上多下功夫、多使巧劲,效果会大不一样。就像四平公安推出的短视频,抓准了网友心理,跳出了脸谱化的普法模式,不刻板,不生硬,内容更接地气,更能拨动受众心弦,这样的主动创新、主动尝试越多越好。(夏振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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