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盐: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确保巡察整改100%到位
“既然党组织关系在,就归局党委管,局党委要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国检公司党的领导、党的建设,把国企党建工作成效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发展优势。”
“回去后我及时向党委进行传达,抓紧做好巡察整改,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日前,海盐县副县长高海华约谈县质监局党委书记、局长崔建明,通过面对面约谈、提醒、督促,压实县质监局党委巡察整改工作。
今年以来,海盐县通过县领导约谈被巡察单位“一把手”,同时县委巡察办对被巡察单位整改工作进行督查督办,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推动巡察整改真正落实到位。
为有效压实被巡察单位的整改责任,分管或联系县领导对前期县委巡察的县科协、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质监局、县住建局(人防办)等6家单位的“一把手”进行了“一对一”当面约谈。
县委巡察办将6个单位的巡察反馈意见、巡察问题清单在书面报告分管或联系县领导的同时作面对面情况汇报,县领导在10个工作日内与被巡察单位负责人进行面对面约谈,县委巡察办派员参加并做了书面记录,分管县领导就巡察过程中发现的6个单位的67个问题进行提醒并对落实整改提出了明确要求。海盐县委巡察办主任钟亚萍说:“通过分管或联系县领导约谈,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单位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
对于去年年巡察发现并完成整改的251个问题,县委巡察办进行分类督查督办。对整改难度较大、进展较慢的一些问题进行上门督查,并作为巡察“回头看”的重点单位。对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发放《巡察整改督办单》,限期进行整改。对巡察成果运用不到位,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县委巡察办将及时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抓住典型的人和事,督促有关部门严肃问责、公开曝光,确保巡察成果落实落地。
今年,海盐县委巡察办专门从上一轮巡察过的党组织中选择2家进行巡察“回头看”,重点检查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县住建局(人防办)为巡察“回头看”对象之一。通过巡察发现,县住建局(人防办)对上一轮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不够重视,对“房产及房租应收未收”等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县委巡察办专门组织成立调查组,对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分析原因,并进行调查通报。县委巡察办及时将问题移交县纪委,县纪委领导对县住建局(人防办)领导班子进行集体约谈,并下达《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30天内完成整改,并要求领导班子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同时,加强监督问责力度,对未整改问题涉及到的相关责任人限时做出问责处理。目前,已对2名直接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对县房管局支部进行集体约谈。(嘉兴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