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来宾“前首富”涉嫌制毒、贩毒案开庭
今年1月底,一则来宾前首富兰某固成“绝命毒师”被逮捕的新闻在来宾市轰动一时。12月13日,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兰某固涉嫌犯制造、贩卖毒品罪,被告人覃某犯贩卖毒品罪一案,该院院长黄洪波担任审判长,来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荐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被告人兰某固为躲避巨额债务,在金秀县承包经营的林场集体林地上自建木板房意图研制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用于偿还债务,并于2017年8月成功制造出冰毒。2018年1月19日,兰某固从制毒点携带制造的冰毒前往蒙山县新圩镇与覃某交易,途中被警方抓获,警方随后抓获了携带毒资等待交易的覃某。警方从覃某车上查获毒资7万元,从兰某固车上查获冰毒可疑物68.19677千克,从其制毒窝点查获冰毒可疑物12.29149千克及制毒原料、配剂、工具一批,从其租用的仓库内查获冰毒可疑物108.40951千克,被查获的上述冰毒可疑物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公诉机关认为,兰某固、覃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的有关规定,应当以贩卖、制造毒品罪追究兰某固刑事责任,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被告人覃某刑事责任。
庭审中,兰某固、覃某拒不承认贩卖毒品事实,覃某以受到刑讯逼供为由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同时兰某固以其制造的甲基苯丙胺应区分左旋、右旋、外消旋为由申请重新鉴定。黄洪波院长针对覃某的申请开展了证据合法性调查,并组织控辩双方就兰某固重新鉴定的申请充分发表了意见,确保了整个庭审过程的规范有序,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本次庭审持续了将近8个小时,因案情重大复杂,待合议庭评议后将择期宣判。
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来宾法院“一把手”主持庭审已成为常态。法院院长亲自承办并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是落实员额法官办案、践行“让审理者裁判,由审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的具体体现。今年以来,来宾中院院长黄洪波积极履行审判职责,已担任审判长带头审理疑难、重大影响案件8件,充分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