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将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年轻的深圳未雨绸缪“养老”问题。昨天从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新近出台的《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从精简行政审批手续、加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等多方面提出具体举措,以进一步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简化审批流程优化办理手续
深圳虽然是座年轻的城市,但养老却非遥不可及的话题。据统计,截至去年底,深圳常住人口中约有90万老年人,加上来深与子女生活的老人不断增加,老年人实际数量超过百万。
为应对可能加快到来的“银发浪潮”,深圳将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方面简化审批流程和优化办理手续,例如:对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下的养老机构免予环评;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实行备案管理;对于符合消防、食品等相关安全标准要求但因不动产登记、土地规划等行政手续问题不能通过消防审验、食品安全许可的养老机构(含街道敬老院),由所在区民政部门会同区消防、食药监管等有关部门报区政府集中研究处置措施,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优化审验手续。
《若干措施》同时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并规定,政府投资建设和购置的养老设施、新建居民区按规定配建并移交给民政部门的养老设施、国有单位培训疗养机构等改建的养老设施,均可实施公建民营。
形成“中心城区10—15分钟、外围城区20—25分钟”养老服务网络
一边是日益旺盛的养老需求,一边是养老床位“一床难求”,如何破解这一难题?《若干措施》提出根据全市老年人口的数量、身体评估情况和实际服务需求,对现有养老设施用地进行优化调整、土地整备和确权登记,分区域明确设施规划和发展策略。
据此,深圳机构养老床位、社区托养床位将按8.5∶1.5设置,重点发展面向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照料护理服务,提高老年人医疗、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机构的比例,并在“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增机构养老床位3000张以上;到“十三五”期末每个区至少建成一家具有代表性、示范性的区级社会福利中心或养老机构;到2035年,全市养老床位总数达到11.3万张以上,护理型床位占机构养老床位总数的75%,即约7.2万张。
“中心城区10—15分钟、外围城区20—25分钟”——这是《若干措施》对到2020年深圳全面形成布局合理、均衡发展、满足需要、功能完善、精准高效养老服务网络的具体描述。为达成这个目标,新建居住(小)区要严格落实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不少于750平方米的建筑规模要求,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应通过购置、置换的方式配建养老服务设施。
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无论是居家养老还是入住养老机构,很多失能老人都需要长期护理,每个月护理费、床位费、伙食费加起来,都是不小的经济负担。对此,《若干措施》提出,按国家和广东省的规定,逐步扩大老年人常用药品和医疗康复项目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同时,研究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形成多元化的保险筹资模式,推动解决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相关医疗护理等所需费用问题。
为培养专业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深圳将完善人才培养、就业、职称等支持政策,鼓励对养老护理工作从业人员给予补贴;支持和指导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发展老年服务与管理相关专业或课程;建设养老护理实训基地,鼓励建立“校企合作”“校院合作”等人才培养机制;鼓励养老机构引入境内外先进的行业管理技术和经验,探索建立养老服务业职业经理人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