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苹果和高通在中国“斗法,神仙打架,影响几何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诉讼只是达成和解的一种手段
高通和苹果会一边诉讼争斗
一边继续进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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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芯片巨头高通对外宣布,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批准高通要求对苹果的四家中国子公司提出两项初步禁令,要求苹果立即停止侵犯两项高通专利的手机在中国境内的进口及销售行为,涉及产品包括苹果在2014年至2017年间推出的所有手机。
被禁售的产品包括iPhone 6S、iPhone 6S Plus、iPhone 7、iPhone 7 Plus、iPhone 8、iPhone 8 Plus和iPhone X。这次的禁令中,不包括苹果公司2018年9月刚刚推出的新机型iPhone XS,iPhone XS Max和iPhone XR。
高通公司在给《中国新闻周刊》发来的官方声明中说,“执行副总裁、总法律顾问唐·罗森博格表示:我们十分珍视与客户的关系,不倾向于通过诉讼向法院寻求支持,但我们也对保护知识产权的必要性坚信不疑。苹果公司一直从我们的知识产权中获益,但却拒绝为此向我们支付费用。这些法庭判决是对高通广泛的专利组合实力的进一步认可。”
这个消息让很多“果粉”感到震惊,担心无法在中国市场再买到上述几款手机。
但苹果公司很快通过给媒体的声明,进行了针锋相对的回应称:“中国消费者仍可购买所有型号的iPhone 产品。”
声明中还批评高通:“试图禁售我们的产品是高通公司的又一绝望举措,该公司的违法行为正受到世界各地监管者的调查。”
这项在中国通过的裁决,引发了世界媒体的关注和惊讶。CNN在其首页大头条位置发表的文章称:中国一家法院做出惊人决定,批准了美国微芯片制造商高通提出的两项初步禁令,禁止销售和进口多款型号的苹果手机。《纽约时报》写道:苹果与其芯片供应商高通之间长达两年的法律战在本周一(10日)达到了新高度。
为什么是福州?
两家美国公司之间的专利诉讼,为什么由中国的法院来裁决?
“选择福州中院,可能是以被告所在地作为理由,或者是侵权产品销售地法院,也有管辖权利。”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主任崔国斌对《中国新闻周刊》解释,对苹果这样在全国各地都销售产品的公司而言,高通很容易选择一个地方作为管辖法院。
实际上,高通一直在美国市场之外,对苹果提起专利诉讼。2017年9月29日,高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寻求禁止苹果公司在中国制造和销售iPhone智能手机。此后,高通还先后在福州、青岛、南京、广州等多地法院,共计提起了不少于16件专利侵权诉讼。
但这些诉讼大都没有结果,直到12月10日,福州中院的决定,给出了“诉中临时禁令”。
“这次的临时禁令,是在审理结束之前,就采取措施,因为诉讼往往要耗费很长时间才能有结果。”崔国斌说,高通这次应该是在福州申请了行为保全措施,交了担保金,这也是一个比较常见的诉讼策略。“中国好声音”的案例中,也出现了这样的“禁令”,在案件没有判决之前,北京市知识产权庭就发出了禁令,要求浙江卫视对节目改名。
根据媒体获得的福州中院的裁定书显示,为了申请这次临时禁令,高通公司为此提供了3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一般来说,在案件没有审结之前,法院并不确切知道,原告是否一定就赢。如果原告要求采取禁令,不让被告继续销售,法院为了确保,如果以后搞错了,将来原告有足够的财力来补偿,一般都会要求原告提供大额的保证金。”崔国斌表示,以苹果的盈利能力而言,3亿的保证金并不是很高的数字,“如果最后搞错了,禁止销售几个月甚至一年,给苹果公司每天的销售带来的损失,应该是远远超过这个数字。”
11日,据《中国证券报》引述福州中院相关人士的话称,该专利诉讼案已于上周下发裁定书。该裁定事项属于专利禁制令范畴,只有一审,不可上诉,没有二审,该禁制令将适用于全国范围。
“苹果公司可以申请一次复议,但复议并不影响裁决的执行。”崔国斌说,临时禁令措施一般是“认为情况比较紧张、需要尽快挽回损失”等情况下提出的,“但这个案件可能没有想象的那么紧急。”
“禁止令的发布,一般有几个条件,比如第一考虑侵权的可能性有多大,一般是可能性很大的情况下才发。第二,要看对原告造成的损失是否真的不可弥补,通常是指事后那钱赔是没办法弥补的。”崔国斌解释,但高通自己不做手机,诉求也就是专利许可费,“如果说事后拿钱不足以弥补高通的损失,这是有疑问的。”
不少法律学者都对这次“临时禁止令”签发的必要性提出了疑问。
“苹果也是很大的公司,卖了多少手机,也是有数的,也不会跑掉。”崔国斌表示,对于原告高通而言,是否真的紧急到不采取措施,将来的损失就没办法弥补,“这是有些疑问的。”
”临时禁令的案子,要提前采取措施,通常而言要综合考虑很多因素。”崔国斌说,有时候还要考虑被告的困难,在短期内避免侵权是否很困难等,“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权衡。”
“这不是一个终审判决,只是一个初步判断,先假定苹果侵权。”崔国斌解释,电子行业和手机行业互相告专利侵权的事情很多,但一般很少会临时禁止令,“原告一般也不会拿那么多钱,让法院先执行,因为如果搞错了,会有很大风险,而且也要赔很多钱。所以一般法院也并不积极。”
在崔国斌看来,这个案例对以后类似的案例影响不会太大,“从过去的案例来看,电子行业的专利诉求是否可靠,能不能坚持到最后,都是不一定的。把别人业务打乱了,最后自己告输了,还要赔一大笔钱,不值当。真正愿意寻求禁令的公司,比较少。”
越来越重要的“中国战区”
苹果与高通这次在中国的较量,其实只是两家公司在全球战场的一个战区。
苹果与高通已经在美国、中国、英国、德国等全球多地展开了一系列诉讼战。
两家公司关系恶化的导火索,可以追溯到2016年12月底和2017年1月中旬,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和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先后对高通提起了反垄断调查,给高通带来了沉重打击。而高通认为,苹果是这两起诉讼的幕后推手,一直在积极推动监管部门对其专利授权操作进行调查和处罚。因此,高通决定不再向苹果返回原本承诺退还的价值10亿美元的专利使用权费用,双方合作关系也就此破裂。
苹果公司首先挑起了诉讼战。2017年1月20日,苹果在美国加州南区联邦地方法院向高通发起诉讼,称高通非法利用手机芯片领域的垄断地位,要求高通退还其曾经承诺退还的10亿美元专利许可费。
2017年1月25日,在美国起诉高通后五天,苹果又在中国将高通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及标准必要专利实施许可条件纠纷两案,索赔经济损失10亿元。
之后,高通在4月份提出反诉,表示苹果违反了和高通的协议,并在iPhone7产品中有意不充分发挥其调制调解芯片的性能。
针对高通的反诉,苹果联合其供应商停止向高通支付专利使用费。苹果称自己对高通支付的专利费过高,将暂停支付直到法律纠纷解决。
2017年9月,两家巨头在中国的斗法再次升级了。高通于9月29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禁止苹果在华生产和销售侵犯了高通知识产权的iPhone。
iPhone贡献了苹果将近三分之二的营业收入。而中国是iPhone最大的海外市场,也是大部分iPhone的生产国。
这个案件其实不是孤案,现在外企在中国发起诉讼的案例已经越来越多。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宋晓明曾透露,中国受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确实逐年上升,“北京知识产权法院30%涉外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
崔国斌也发现,的确如此,近几年,国外通讯行业在中国打官司的突然多了很多,“中国法院现在越来越专业,诉讼成本又比较低,无论是法院的收费还是律师费,同时中国市场也越来越重要,很多国外企业都愿意来中国告。”
本质是专利收费模式争议
有媒体统计,截至2018年6月中旬,苹果和高通在全球打了50多场专利官司。这些官司分布于6个不同国家的16个司法管辖区。
但实际上,几十场官司都围绕一个核心的争议:苹果指责高通的专利授权方式不公,高通则反诉苹果专利侵权。
在业内,高通专利费又被称“高通税”,每家智能手机厂商似乎都逃不过“高通税”。在通讯领域,高通拥有13万项专利储备,涵盖芯片、移动通讯等必要技术。庞大的专利积累,成为高通业绩的重要支撑。
高通的收费模式,是按照整机收费。也就说,当下每部4G LTE智能手机都需要给高通缴纳手机售价5%的专利授权费。比如,一部售价2000块钱的手机,高通就要收取100块钱。而苹果、三星这样的高端机,需要向高通支付的专利费就更高。
这样的收费模式饱受诟病。苹果CEO库克曾揶揄高通,他说:“高通就像一个会看人下菜的家具商,买家房子大,家具就卖得特别贵。”
苹果曾在声明中非常明确地反对这种收费模式:“高通将其业务建立在老旧的、遗留的标准之上,但却通过排他策略和过高的许可费来强化对行业的控制。尽管高通只是促成蜂窝网络基础标准的十几家公司之一,但却只有它坚持向苹果索取高额的许可费用,其金额至少是其他与我们签约的蜂窝网络专利许可人许可费用的五倍。”
而高通首席财务官乔治•戴维斯(George Davis)则认为,苹果一直在煽动全球监管机构干涉高通业务,这些诉讼的全部目的就是金钱,是苹果压榨其供应商的手段。
“本质就是对于专利许可费的高和低无法达成一致,所以衍生出很多案子。”崔国斌表示,高通应该没有什么更复杂动机,“各自对于芯片行业的格局理解可能不太一样,高通希望独占市场,苹果作为下游制造商,希望上游来源越来越多元化,商业上的很多策略也都超这个方向来,这和上游垄断者立场肯定不一样,容易发生矛盾。”
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两个巨头之间,诉讼只是达成和解的一种手段。高通和苹果,会一边诉讼争斗,一边继续进行合作。
“禁令的目的其实是逼迫双方谈判。”崔国斌表示,苹果被“挟持”住以后,为了尽快摆脱僵局,应该是尽快和高通谈判,“有可能会促使苹果和高通达成一揽子和解协议,因为要和解一个案子,不如一起都和解了。”
责任编辑:闫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