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台资前被列为老赖 赫美集团:协调债权人尽快解决

日期:12-07
赫美集团老赖阿玛尼

原标题:引入台资前被列为老赖 赫美集团:协调债权人尽快解决

新京报讯(首席记者 赵毅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多日后,上市公司赫美集团方才披露这一事宜,并称,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协调债权人及法院尽快解决该事项,并严格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2月5日,新京报独家报道,赫美集团近日新增了一条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信息,执行法院是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执行依据文号是 (2018)鄂0102民初9657号,立案时间是2018年11月15日,案号 (2018)鄂0102执2624号,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是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是2018年11月26日。

12月5日,赫美集团相关人士对新京报记者表示,没有接到通知,对此尚不清楚,将向相关部门了解情况。

12月7日,赫美集团公告称,经公司核查, 上述案件系公司控股股东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桥机器厂”)之股东北京首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赫投资”)与武汉信用小额贷款股 份有限公司金融借贷合同纠纷一案,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信息显示涉案 金额合计人民币 5000 万元, 公司作为该借贷合同担保人,对此偿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因公司作为共同被告未在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赫美集团表示,公司知悉前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后,向首赫投资发出了《督促函》, 督促首赫投资尽快与债权人协调处理该案件,并协同债权人及法院办理名单删除手续,消除该事件对公司的不良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首赫投资就该事项的处理进展情况,并视情况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公司利益。

据介绍,赫美集团成立于1994年11月,2010年2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002356)。集团定位于“国际品牌运营的服务商”,旗下拥有近40个品牌,超过200家门店遍布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等逾50个国内一、二、三线城市,品类涉及饰品、珠宝、男装、女装、休闲装、运动装、童装、鞋类等品质生活的方方面面。

2018年8月,赫美集团曾公告称,已与韬蕴资本签署了战略协议,三个月内收购公司不低于5%的股份,筹划拟收购北京东方车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易到主体)股权。不过,赫美集团对易到的收购并未成功。

11月15日,赫美集团公告称,鉴于资本市场环境及产业政策发生变化,继续推进上述合作事宜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风险。东方车云拟独立进行境内或境外IPO申报,所以终止了与韬蕴资本战略投资合作。至此,易到曲线上市也黯然落幕。

在收购易到失败之后,赫美集团展开资产出售。

11与28日,赫美集团公告,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上海欧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欧蓝”)及二级控股子公司深圳臻乔时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臻乔时装”)拟与乔治阿玛尼(上海)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阿玛尼”)签署协议,上海欧蓝及臻乔时装累计拟以不高于人民币20993.29万元的交易价格将其所持有的阿玛尼品牌部分存货及相关固定资产(以下简称“交易标的”)出售给上海阿玛尼。

赫美集团表示,本次资产出售后,除在双方约定的过渡期及继续销售剩余阿玛尼品牌存货外,上海欧蓝及臻乔时装将不再开展阿玛尼品牌新业务运营。

赫美集团称,本次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上海欧蓝及二级控股子公司臻乔时装出售所持有的部分阿玛尼存货及相关固定资产,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公司品牌运营模式。同时改善公司现金流,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目前,赫美集团已等来外援。

12月6日,赫美集团发布公告称,赫美集团与裕文堂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裕文堂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认购公司发行的新股、协议转让受让赫美集团原股东股份、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或双方协商的其他方式持有赫美集团不超过总股本5%的股份,从而成为赫美集团的战略股东。

赫美集团表示,此次引入裕文堂作为战略投资者,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权结构,缓解目前较为紧张的资金流动性问题,对公司未来经营有着长期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

新京报首席记者 赵毅波 编辑刘晓阳校对吴兴发

记者联系方式:zhaoyibo@xjb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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