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督导检查工作已完成“大棚房”整改4733平方米
12月1日至12日,我省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督导检查工作,组成5个督查组,赴全省开展督导检查工作。目前我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处于整治整改阶段,根据整治整改情况,集中通报、公开处理一批问题突出的典型案例。
在前两个阶段清理排查的基础上,已排查各类农业设施76820个,面积3954.33万公顷,共发现违法违规“大棚房”272个,涉及占用耕地面积1286840平方米。现阶段已完成整改“大棚房”4个,面积约4733平方米;正在整改“大棚房”49个,恢复耕种面积4733平方米。
解决好“大棚房”问题是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红线的必然要求,是坚决遏制违法占地、维护土地管理秩序的重要举措。12月6日,由省农业农村厅带队的省第一督导组赴西宁检查“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西宁市城中区排查出的违规项目集中于总寨塬和泉尔湾塬两大园区内,包括柴火鸡餐饮服务四合院、园区内办公楼、滑雪场等16处项目,均为农业区自建,累计自筹资金9521万元,未享受国家专项资金补助。
督导组强调,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要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要严格依照《青海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工作方案》有关规定,明确政策界限,不抱有侥幸心理,态度坚决,所有的违规“大棚房”,全部清理清除到位;涉及所有违规违法建设的占用农用耕地的非法设施,全部拆除到位;涉及农用耕地应该用于农业生产的,全部恢复到位。坚决守住“农地姓农”这条底线,切实抓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依法依规彻查彻改,不折不扣抓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