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落地为科技成果转化提速

日期:12-05
知识产权产权科技成果

原标题:产权落地为科技成果转化提速

在成都,一场源自于高校的职务发明产权混改,首次将触角伸向了产权领域。科技工作者可拥有职务发明的部分产权,这让以西南交通大学为代表的四川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呈“井喷”之势。

“有恒产者有恒心”,其中的“产”也可以理解为产权。科技工作者对自己的科技成果有了产权,就有了将成果转化的动力。

经济发展进入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是必然要求,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是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技术支撑。从相关数据来看,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仍然偏低,与发达国家尚有差距。究其原因,产权归属是一个重要掣肘。根据专利法规定,高校院所职务科技成果属于国有资产,发明人没有知识产权,无权决定科技成果转化事项,所在高校院所又未必有能力推动成果转化,导致大量科技成果躺在实验室里“睡大觉”。硬币的另一面,在发明人没有知识产权预期的情况下,高校院所的一些知识产权是为了结题、报奖和职称晋升申请的,是“纸面成果”,缺少转化的价值。

近年来,“科技成果转化”成了西南交大的响亮名片,取经者纷至沓来,说明让悬在半空的产权落地,无异于往科技成果转化的“反应堆”里滴入催化剂,极大地提升了科技成果的转化速率。知易行难,又卡在何处?应该说,高校院所职务科技成果的产权天然存在界线模糊、界定困难等问题。科技人员拿着国家工资,占用公共科研资源,科技成果的产权要如何分成才合理?许多科技成果是集体成果,科技人员之间、科研与后勤之间又该如何分配?处理不好的话,将会带来一定的副作用。

除了科技成果产权界定之外,内部、外部都存在瓶颈。譬如,在高校院所职称评定、职务晋升过程中,研究论文、课题是硬件,即便转化再多的科技成果,如果没有拿得出手的论文,也无济于事。再如,落实科技成果产权,并非只是高校院所内部事务,牵涉到外部时,其他部门的配合度如何,也是一个问题。所以,科研体制改革只在内部进行不行,必须通盘考虑,得到外部配合,内外合力推进方可。(连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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