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阜阳颍泉:靶向运用“四种形态” 1-10月份精准问责处置 320 人次
“1至10月,颍泉区纪委监委坚持精准靶向运用“四种形态”先后共处置 320 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 182 人(次),占56.88 % ;第二种形态 116 人(次),占 36.25 %;第三种形态 14人(次),占 4.37 %;第四种形态8人(次),占2.50%。”……
今年以来,颍泉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深入推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推动监督执纪问责的日常化和常态化,持续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常抓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以“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为抓手,积极探索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的有效途径,通过开展 “清风颍泉”纪法宣讲、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反腐倡廉信息、发放廉政读本、主要领导上廉政党课、党风廉政建设知识测试、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今年以来,共发放警示教育读本2000余册,开展宣讲32场,2800多人次接受了教育,开展警示教育12场次,1100 人次接受警示教育,并对选举出新一届村和社区党组织委员690名开展集体廉政谈话,100%签订《廉政承诺书》。
立足抓早抓小,做好防微杜渐。把“四种形态”体现和运用到工作中,严格用纪律约束党员干部,持续将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延伸到每个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身边,让公职人员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加大“四风”问题检查力度,力促作风建设常态长效。紧盯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监督检查,让腐败的发生及违纪违法的发生率不断呈下降态势。今年以来,共开展监督检查10轮次,累计督查单位582个,酒店、宾馆、商超等消费场所81个,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起,党纪政务处分6人。
紧盯重点领域,重拳出击反腐。紧盯腐败易发多发领域,聚焦民生领域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惩治“微腐败”。对不收手、不收敛,群众反映强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极少数,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抓好监督执纪,做好“后半篇文章”。认真做好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后半篇文章”,用好问题线索集体排查制度,加大对谈话处理后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流于形式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真正把党章和法律法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见诸实效。今年以来,共谈话函询 22 人次。(阜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