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两年三换罪名 河南一化工企业负责人终获释
新京报讯(记者 韩茹雪)河南濮阳市连大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大公司)被控非法经营罪一案有新进展。今日(27日)新京报记者从连大公司代理律师处获得一份张家港市检察院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显示该公司负责人陈教坤获释。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连大公司因经营甲苯,公司负责人陈教坤自2016年8月被刑事拘留,之后先后三次被指控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等不同罪名。今年11月,该案在江苏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未当庭宣判。
今日,新京报记者从连大公司代理律师处获得的《不起诉决定书》显示,张家港市检察院认为,张家港市公安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根据张家港市看守所发出的《释放证明书》,因张家港市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对陈教坤予以释放。
编辑潘佳锟校对郭利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