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阜阳颍东:1-10月运用前两种形态处理480人次
今年以来,颍东区纪委监委把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抓手,尤其是在运用前两种形态上下功夫,通过提醒、诫勉、警示谈话、党政纪轻处分等防止党员干部从“好同志”发展为“阶下囚”,1-10月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512人次,其中运用一、二种形态480人次,占比93.7%。
建立台账,强化监督质效。为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颍东区纪委建立了第一种形态运用台账,明确了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十四种情形,要求各单位、部门每月将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报送区纪委汇总,区纪委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并录入台账。第一种形态台账的建立能够帮助纪检机关实时掌握各单位监督实时动态,为更好运用四种形态打下基础。1-10月,共录入第一种形态台账300人次。
源头研判,用好谈话函询。坚持问题线索集体排查制度,将反映问题一般或者较为笼统、轻微的问题线索纳入谈话函询范围,能谈尽谈,该询就询,使谈话函询做到及时、常态。用谈话函询方式对党员干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进一步凸显谈话函询的警示教育作用。同时,持续加大约谈提醒和谈话函询力度,真正做到把纪律挺在前面。今年以来共谈话函询104人次,同比增长40.1%。
日常教育,引导内心向廉。以“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为抓手,通过开展纪法“微宣讲”、微信公众号发布反腐倡廉信息、发放廉政读本、主要领导上廉政党课、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今年以来,共发放警示教育读本4000余册,开展宣讲17场,2200多人次接受了教育,共对894名新一届村(社区)“两委”干部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
宽严相济,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握宽严相济的原则,既要重拳反腐,又关心关爱干部;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足于早、着眼于小,出台《颍东区“无反映”式提醒谈话工作办法(试行)》,明确各级党组织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提醒谈话,做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过变大错。今年以来共对39名党员干部进行“无反映”式提醒谈话。(阜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