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强省,湖南湿地保护率全国第一

日期:11-21
湘江保护率湿地

原标题:生态强省,湖南湿地保护率全国第一

11月19日,东安县紫水国家湿地公园,犹如一片巨大绿叶镶嵌在城市之中。该湿地公园以湘江一级支流紫水河和高岩水库为主体,总面积1096.0公顷,其中湿地695.0公顷,湿地率达63.41%。

记者童迪通讯员严洁摄影报道

11月20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第16场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邓立佳,民进湖南主委、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潘碧灵出席发布会介绍改革开放40年来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就,并答记者问。

改革开放40年来,我省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从摇摇起步、曲折前进到茁壮成长。省委、省政府高位推动,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污染防治力度不断加大,“大环保”工作格局逐步形成,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记者和婷婷

高位推动,生态强省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上世纪60年代淘米洗菜,70年代水质变坏,80年代鱼虾绝代,90年代身心受害。”改革开放之初,湖南经济发展水平极其低下,生态环境质量走过一段持续下降的过程。

面对严峻的生态环境形势,湖南省委、省政府重新认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逐步提高了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的重视程度,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住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机遇,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生态强省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作出建设“生态强省”的战略部署,提出要建设山青水秀、天朗地净、家园更美好的美丽湖南。

2013年8月,时任湖南省省长杜家毫将湘江保护与治理列为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实施三个“三年行动计划”,让一江清水更好地造福湖南人民。

加重惩罚,倒逼散乱污企业转型升级

“十一五”以来,我省持续推进污染物减排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落实国家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个“十条”要求,以“一湖四水”治理为主战场,以湘江保护和治理、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整治为载体,大力推进污染防治工作。

同时,严惩重罚环境违法行为。2018年1月至10月,全省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454起,罚款金额2.37亿元,移送行政拘留357起,移送涉嫌污染犯罪55起;以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契机,重拳整治散乱污企业,倒逼企业转型升级,推动全省关停了3734家“散乱污”企业,全省单位GDP能耗年平均降幅达5.8%。

除此之外,还全面建立覆盖全省江河湖库的五级河长制;加强长株潭及传输通道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建立完善特护期管理机制,加快淘汰黄标车;全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一批土壤污染治理典型示范项目;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省覆盖试点。

稳中向好

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经过一系列的攻坚战、“组合拳”,我省的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碧水蓝天重回百姓日常生活。

2017年,省控419个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达90.2%,其中,湘江流域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4.7%,与2012年相比提高5.3个百分点(按可比断面)。2017年,洞庭湖湖体总磷平均浓度为0.073mg/L,同比2016年(平均浓度为0.084mg/L)下降了13%。

同时,全省14个市州城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1.5%,与2015年相比提高了3.7个百分点,PM2.5和PM10平均浓度分别为46和74微克/立方米,与2015年相比分别下降14.8%和10.8%(2015年起开始按空气质量新标准实施监测)。

此外,自然生态保护成效明显,累计建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3个、省级自然保护区31个;湿地保护总面积达75.59万公顷,湿地保护率达74.13%,居全国第一;森林覆盖率达59.64%;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确立了我省“一湖三山四水”的整体空间格局,面积为4.28万平方公里,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5;组织编制湖南省“三线一单”,构建覆盖全省的分区环境管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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