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如何让律师更好地参与公益调解
努力推动广州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既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也要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人民调解工作,也要有共建共治共享思维。
金秋十月,在广东省首家律师个人调解工作室——化龙镇“沙亭村杨杨律师调解工作室”成立一周年之际,我到番禺区司法局、化龙镇、桥南街等地走访,就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作一些调研,并采访了杨杨律师。
化龙镇“沙亭村杨杨律师调解工作室”,是广东省成立的首个以律师个人命名的调解工作室,是构建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一次重大尝试。成立一年以来,成功化解了一大批遗产继承、婚姻家庭、邻里争执、人身损害、劳动争议等矛盾纠纷,为群众排忧解难。
番禺区仅今年上半年就成功调解、就地化解矛盾纠纷4289宗,成功率达99.95%,彰显人民调解工作重大的现实意义。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基层矛盾也发生了许多新变化。传统“老娘舅”式、“和稀泥”式调解方式已不能完全适应人民调解工作发展需要。新形势提出新要求,人民调解工作也要与时俱进,必须对人民调解进行升级。“沙亭村杨杨律师调解工作室”的实践证明,职业律师参与公益性调解,是一条可行路径。
职业律师参与公益性人民调解,好处自不待言,值得深耕细作、做大做强,但要大面积推广,也存在诸多需要直面的难题,如人民调解的公益性与律师职业的营利性之间,就存在某种冲突。杨杨律师直言,自己从事调解工作,多半出于情怀,若从经济利益考虑是得不偿失的。因此,吸引律师参与人民调解,要多条腿走路,建立有效的、可持续发展的激励机制很有必要。譬如,加大投入,考虑将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经费、调委会补助经费和调解员补贴经费纳入财政保障;政府购买服务,完善购买方式和程序,积极培育律师主动参与和承接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谁受益谁埋单”,一些涉及经营主体的调解,可由经营单位负责部分调解费用。
除了经费,专业保障也非常重要。新造镇“爱滨调解工作室”黎爱滨告诉记者,调解看起来是磨嘴皮子的事,靠的一是张嘴,要做好并不容易,它对人民调解员的各方面都要求很高,不但要有法律专业知识,还要有许多综合能力,如观察能力、说服能力等等。律师胜在法律知识丰厚,但也未必完全胜任调解工作。因此,有必要加大培训力度,有效提升律师调解员的知识广度与厚度。
律师参与公益调解,是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的一种新探索,是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新实践。今年3月,广州市律协遴选了首批308名资深律师担任调解员,标志着广州已着力推行这一制度。广大律师要抓住试点机遇,积极参与化解民商事纠纷,让调解与法治紧密有序结合,让群众百姓感受到安定有序。
(练洪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