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74信息侵权案中 44件为“网络人肉”
20日上午,朝阳法院召开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民事案件审理情况新闻通报会 通讯员 曹璐摄
新京报讯(记者刘洋)近日,揭秘酒店行业卫生乱象的当事人个人信息疑似遭泄露,而此类“网络人肉”型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并不鲜见。今天(20日)上午,朝阳法院召开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民事案件审理情况新闻通报会发布,74件信息侵权案中44件为利用网络公布他人信息案,社会对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普遍缺失,是该类案件常见的主因。
“网络人肉”最常见 信息保护难点多
朝阳法院酒仙桥法庭庭长吴彬介绍,据不完全统计,该院15年共受理侵犯个人信息民事案件74件,其中2013年至2017年共受理38件,呈现增长态势。
据统计,常见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包括:信息保管人转让、泄露个人信息;冒用、盗用个人信息;公开非法获取的个人信息;非法公开合法获取的个人信息;因错误登记导致的个人信息公开。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网络人肉搜索行为”,即利用网络公布他人信息,据统计,这种公开非法获取的个人信息侵权案件达到44件,占比近6成。这证明全社会对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普遍缺失,此类案件违法成本过低、信息保管人改进动力不足成为制约个人信息保护的主要原因。
吴彬介绍,有的公司,任一员工即可轻易拷贝批量客户信息,用户个人信息几乎处于“裸奔”状态,相较于低廉的违法成本,许多市场主体不愿投入人、财、物建设个人信息保护系统。
为此朝阳法院建议公民强化自我保护意识,谨慎提供核心个人信息,慎重勾选个人信息授权使用条款,养成良好的网络使用习惯,积极通过合法途径维权。例如,在提供身份证、房产证等重要资料复印件时,要手写注明“该复印件仅用于办理某某事项”,最大限度避免复印件被再次复印和其他用途;对于提供虚拟号码的网约车、房屋租赁等网络平台,尽量使用平台网络虚拟号码;网站或App关闭前,先执行退出登录操作;注意分辨识别钓鱼网站、钓鱼软件,不随便点击陌生人发来的链接,慎重接入无密码的未知WIFI,避免病毒植入,信息被盗取。
案件增幅高 原告胜诉率下降
虽然案件增幅明显,但法院调研发现,原告胜诉率却下降。据统计,2003年至2005年期间该类案件中,原告全部或部分胜诉的数量占比75.7%,对比近三年,这一比例降至47.3%。吴彬介绍,这是因为随着信息传播的网络化、电子化,信息的传播途径更加广泛,信息泄露渠道多样化,权利人证明信息遭某特定主体侵害举证难度增大。
在调研基础上,朝阳法院建议市场主体强化社会责任、完善内部管理,在获取信息时明确使用范围、权限等,在使用过程中严格依法使用,并通过明确数据读取使用权限、核心信息加密锁定、数据使用全程留痕、禁止批量复制等方式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和技术防范。
同时,朝阳法院建议行政机关制定监管办法、强化执法监督、加强违法查处;立法机关加快个人信息专门立法进程、设立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制度;征信机构将个人信息保护情况纳入评价范畴,挂钩企业信用。
新京报记者刘洋
编辑程磊校对杨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