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本月底前全省所有危改户确保全部入住新房
本报11月19日讯(记者祝勇)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已接近尾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出《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扫尾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11月30日前所有危改户全部搬迁入住。
《通知》要求,根据“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已竣工但还未组织验收的危改房、尤其是2018年脱贫退出户的危改房,要尽快组织全面验收,并于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各市县危改办要配合乡镇政府、村委会干部动员并督促危改户搬迁入住新房,鼓励村民采取亲帮亲、邻帮邻方式搬迁入住新房。同时各市县要为危改户搬迁提供服务,必要时协调提供搬迁工具或运输车辆。
对于异地新建危改房的贫困户,搬迁入住新建房屋3个月内应拆除旧危房。危改户原旧危房属独立住房的,应按规定予以拆除;属共有住房或联排房屋的,可予以保留,但危改户不能继续使用旧危房。属共有住房的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将证明材料纳入一户一档纸质档案资料。各市县危改办要建立异地新建危改户台账,标注危改房竣工时间、拆除时间,对于未能拆除的要注明未拆除原因。
《通知》要求,各市县要对危改房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对于未满足最低建设要求的危改房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查遗补漏,特别是厨房厕所、水电问题要抓紧建设到位,并在12月10日前对存在的问题全面整改完成;对于总面积超标大于18平方米的或是人均未达到最低面积标准的危改房,根据国家相关要求于12月20日前全面整改完成。
据了解,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每户农户的纸质档案必须装订成册,应包括档案表、房屋危险性等级鉴定书、家庭成员有关身份证件、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低保、残疾)等证明复印件、农户申请书、农户档案信息表、审核审批表、公示、协议(或承诺书)、危房改造前中后3张照片、竣工验收表、补助资金发放证明等21项资料。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在完善和规范农户纸质档案管理的基础上,将农户档案表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地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
经大数据平台比对,截至目前,我省扶贫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与全国住建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共有8475条危房信息数据不一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市县危改办要主动对接扶贫部门,共同指导乡镇政府逐户逐条精准核实危房信息差异的原因,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信息进行相应修改完善,确保两个系统危房信息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