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强化整改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
本报讯 (记者 王翔 通讯员 罗跃 白增平)“我们再也不用为吃水的事烦心了。”近日,黔江区中塘乡兴泉社区居民吴秀英打开水龙头,白花花的自来水喷涌而出。吴秀英边淘米做饭边说,多亏了黔江区委对前期巡察反馈问题的跟进督导,才让这项惠民工程在短时间内落到实处。
去年8月中旬至10月中旬,黔江区委对中塘乡等8个单位党组织进行了政治巡察和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发现中塘乡存在“关注群众诉求、解决民生问题不够到位”等问题,兴泉社区群众安全饮水问题便是其中之一。上半年,区委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了跟进督导,中塘乡党委、政府以及相关单位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整改落实。目前,兴泉社区群众用上了安全水、放心水。
为杜绝“一巡了之”“雨过地皮湿”,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黔江区深入被巡察单位督导开展对照检查再反思、公开会诊再对标,并引入职能主管部门“加盟”、强化整改验收评估,使问题整改更有实效,巡察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日益凸显。
“巡察整改不是拨算盘,拨一拨动一动,不拨不动。”黔江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雷晓风说,从被巡察单位问题整改方案制定到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清单,再到对账评估销号和媒体通报,巡察机构坚持一项接着一项抓、一锤接着一锤敲,使问题整改一体推进、责任一压到底。
“问题整改成效如何?被巡察党组织说了不算,我们说了也不算,得经过层层检验和评估!”黔江区委巡察办负责人介绍,就问题整改,区委巡察办发挥着重要的“中枢”和“纽带”传动作用。今年已3批次走访干部群众询问是否感受到整改成果,请群众担任问题整改“考官”作评估发言,不仅杜绝了“文字整改”、“材料整改”等行为,还形成“事中+事后”“整体+局部”的督导体系。
“扶贫资金,只能用于基础设施、产业扶贫、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坚决禁止挪作它用……”黔江区扶贫办负责人说,我们作为扶贫职能主管部门,也认领了巡察整改督导任务。
原来,每轮巡察结束,黔江区都要将问题梳理,然后“派单”职能主管部门全程指导被巡察单位整改,使得问题整改更加彻底。巡察问题整改由“巡察办+被巡察单位”的“1+1”升级为“1+1+N”的团队作战模式。目前,巡察反馈整改类问题线索共465个,由于区纪委、组织部、财政局、扶贫办等10余个单位“加盟”,整改到位问题367个,完成率达78.9%。
“制度框架作用凸显,整改效果更加持久。”雷晓风说,为切实做到巡察问题整改的标本兼治,黔江区坚持将个案整改向深入治理延伸、向制度建设延伸、向全面预防延伸。
今年1月,黔江区委出台了《黔江区党委(党组)配合巡视巡察工作责任清单》,涵盖被巡察党组织在巡察前、巡察中需要配合的事项,更为问题整改提供了执行“蓝本”。针对巡察、审计发现一些单位“管队伍”“管资金”“管项目”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区委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红线及时解决工作中突出问题的通知》,列出“十个必须”正面清单和“十个严禁”负面清单,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据了解,自2017年换届以来,黔江区通过巡察立案查处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件19人、组织处理11件23人,完善各项制度180余项,整改不规范资金13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