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谎称可帮办速贷,骗走十人15万元
庭审现场
被告人庞某2018年11月8日,荔浦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宣判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被告人庞某犯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的刑罚。该案是荔浦县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案被害人数较多的案件。
法院依法审理查明:被告人庞某因之前被他人诈骗了财物,觉得通过诈骗的方式得钱容易,遂产生诈骗之念。2017年9月至12月期间,庞某在“荔浦微帮”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贷款广告,谎称可以为他人快速办理贷款,后被害人吴某、张某等九人通过广告加庞某为微信好友,之后庞某以办理快速贷款为由,采取收取身份包装费、手续费、购买信用卡账单等方式,先后诈骗上述被害人共计65216元。同时庞某还在骗取被害人吴某、廖某的身份证、银行卡等信息的情况下,以二人名义在网上进行贷款及绑定被害人廖某支付宝的方式,并以刷银行流水、提高贷款额度等为由,分别骗取二被害人10000元、85216元。综上,被告人庞某骗取十名被害人共计150976元。
法官提醒: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层出不穷,许多群众缺乏网络安全防范意识,使得诈骗犯罪分子屡屡得手。结合此类案件的特点,荔浦县人民法院法官郑重提醒广大群众,防范电信诈骗应做到“三不一要”:
一是不轻信,千万不要为了贪图小利或者方便,轻易相信网络上发布的各种未经核实确认的广告信息;
二是不透露,千万不要随便将自己的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支付宝密码、相关验证码提供给他人,此点尤为重要;
三是不转账,绝不向任何陌生人汇款、转账。
另外,一旦发现上当受骗就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详细线索,以便及时追回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