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宁乡遗体双眼被盗事件:医院被指外包太平间
11月2日,宁乡市人民医院门口。新京报记者 雷燕超 摄
10月30日下午,湖南省宁乡市人民医院的太平间里,一具过世约11个小时的遗体被人盗走了双眼。逝者家属发现时,嫌疑人甚至来不及将放置在遗体眼上的金属支架拿走。
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双眼被盗的人叫李某明,宁乡市人。去年11月底,他在工地摔伤,几乎成了植物人。
事件发生后,宁乡市成立专案组。11月1日,宁乡市公安局发布案情通报,称10月30日晚6时许,宁乡市公安局接到报警称,在宁乡市人民医院太平间内,死者李某某遗体双眼被摘取。接警后,宁乡市公安局于31日下午在邵阳、宁乡抓获四名犯罪嫌疑人。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1月1日,宁乡市委宣传部的工作人员表示,被盗双眼的遗体现暂存在殡仪馆。
遗体双眼不翼而飞
10月30日上午8时30分左右,黄坚在宁乡市人民医院9层的ICU病房门口见到了表哥李某明的遗体。当时,李某明已去世半个多小时,躺在担架车上,被一名身着便装的50多岁男子从病房里推了出去。
10月30日上午,黄坚在ICU病房外见到李某明的遗体被推出。新京报记者 雷燕超 摄
几分钟后,包括黄坚在内的几名家属与李某明的遗体第一次分别。担架车走专用电梯,黄坚等家属乘另一部电梯。到了楼下后,家属与遗体会合,走到了100多米外的太平间。
宁乡市人民医院记录显示,李某明的遗体到达太平间时是10月30日上午9点07分。当时家属清楚地看到,遗体双眼完好。
黄坚说,抵达太平间后,一名太平间工作人员整理了李某明的遗体,“给他穿上寿衣”。随后,推担架车的人向家属收取了1060元,“说是停尸和寿衣的费用,还说这个太平间是由3个人承包的。”黄坚说。这笔钱,没有向家属出具收据或发票。
从进入太平间开始,李家始终有人在太平间里守着李某明的遗体。李某明的妹妹李群辉说,他们打电话通知了亲友,准备商量哥哥的后事。直到10月30日下午5点左右,大家都去吃晚饭了,“没留人在太平间”。
谁也没想到,就是在这段时间里,太平间里出了事。包括宁乡市人民医院、宁乡市政府的多方信源,也向家属及新京报记者证实此事。
最先发现异常的是黄坚。吃完饭,他陪着3个亲戚一起往太平间走。黄坚说,当时他们站在距离太平间约20米的一个斜坡上,“我看到已经熄灯的太平间里有像手电筒射出的光。”他紧走几步来到太平间附近,透过玻璃窗,看到两个黑影站在放置着李某明遗体的冰棺旁。
黄坚一下子蒙了。他知道下午2点多时太平间里又拉进来一具遗体,但4点多时拉走了。他在外面喊了一句“开门”。门开后,两个男人黑着灯走了出来,一言不发地离开了。
黄坚等人打开灯,来到存放李某明遗体的冰棺旁,被眼前的一幕吓呆了。冰棺里盖在遗体上的白布被掀开了一个角,李某明的头部露出来,“右眼上放着一个金属支架,左眼里塞着一团白色的棉球。”黄坚说。
家属们被吓坏了,定了一会儿神才想到,遗体的双眼或许被之前离开的两个人偷走了。
他们迅速报警,宁乡市公安局的工作人员大约5分钟后到达现场。10月31日下午,宁乡市公安局在邵阳、宁乡抓获相关犯罪嫌疑人4名。
医院或外包太平间
事件发生后,李某明的家属对宁乡市人民医院的太平间管理产生质疑。11月1日晚,黄坚和新京报记者在宁乡市人民医院偶遇了他口中的太平间承包人。此人脸上,有一个“鸡蛋大的包”,很好辨认。当被问及太平间是否由其承包和收费时,对方并未否认。
11月2日下午,新京报记者在宁乡市中医院门口遇到一名男子,其自称是中医院太平间的承包人。该男子介绍,宁乡市中医院太平间的停尸费用为每天600元;出车运送遗体的费用为每公里10元。“(宁乡市)人民医院太平间的管理模式和中医院类似。”该男子说。
但宁乡市人民医院对外包太平间一事予以否认。11月2日,该院办公室负责人告诉新京报记者,他们医院的太平间没有外包给私人,而是隶属于医院后勤部门。他称,“太平间有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打扫、消毒、维护。”
11月2日,宁乡市人民医院太平间正门。事件发生后,太平间已被封。新京报记者 雷燕超 摄
当被问及能否见一下这名工作人员时,该院副院长以该工作人员“正在上班时间,不一定方便”为由予以婉拒。
11月2日上午,宁乡市人民医院副院长告诉新京报记者,该院太平间最多可以存放3具遗体,“只是为家属提供一个遗体暂存的地方”。太平间目前处于开放式管理状态,人员出入的身份核查“肯定没有机场安检严”。
该副院长强调,目前未发现有医院员工涉及此事。
宁乡市人民医院办公室负责人向新京报记者表示,为李某明家属提供寿衣、整理遗体的人,很可能属于医院附近的丧葬服务人员。“(他们)像‘游击队’一样,但和医院没有任何关系。”
一名在宁乡市人民医院外为死者提供殡葬服务的人员与黄坚聊天时提及,被警方刑拘的4人中,有一人是在宁乡市抓获,“就是殡葬‘游击队’的人。”但截至发稿时,此消息未获得其他人员证实。
11月2日上午,宁乡市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向新京报记者证实,该案背后可能是一个贩卖器官的团伙,“公安机关正在侦破中”。
11月2日,宁乡市公安局。新京报记者 雷燕超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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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生前打工时从高处摔下
被盗去双眼的李某明是宁乡市大成桥镇人,离世时56岁。在亲友们的眼中,他56年的生命中充满坎坷。
李某明的妹妹李群辉称,嫂子身体不好,侄子年幼时得过中风,“脑子不太灵光。”一家人一直过得很拮据。
十几年前,李某明便从宁乡当地的一家国营企业下岗,之后外出打工为生。据家属介绍,他生前在建筑工地负责水电维修,“最远去过新疆”。
2017年11月30日,李某明正在长沙一个亲友负责的工地上打工,不慎从高处摔下。李群辉说,“他摔住了头,医院说是颅脑和全身多器官损伤。”在长沙的医院里住了两个月后,医生认为李某明已治愈无望。考虑到费用支出,家人在今年2月将他送回了老家宁乡。
李群辉说,哥哥回到宁乡时已是半植物人状态,“只有手会动,一直吃流食。接受的也是保守治疗。”
10月30日清晨,病情恶化的李某明被家人送进宁乡市人民医院的ICU病房。上午7时30分左右,被宣告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