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黔南:建立协作机制 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日前,黔南州纪委监委与广州市纪委监委建立《广州黔南纪检监察机关协同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机制》,两地纪检监察机关就“监督检查协作交流沟通、问题线索移送、审查调查协作配合、工作组织保障”等机制达成共识,进一步健全监督体系,形成了强大监督合力。
建立监督检查协作交流沟通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扶贫协作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在日常监督、巡视巡察、督促整改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开展联合检查、合作核查。双方每年分别召开1次扶贫协作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通报会和工作座谈会,定期沟通情况,交流学习先进经验,增进交流合作。
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工作关系隶属情况,广州、黔南两地纪检监察机关共同加强对扶贫协作干部、项目、资金的从严教育、管理和监督,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及时移送有关违纪和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并在办结后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建立审查调查协作配合机制。根据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需要,广州、黔南两地纪委监委之间在涉案款物查询、人员查找、证据收集以及物证鉴定、信息查询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互相支持。同时,加强扶贫协作警示教育资源共享,对两地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例,开展常态化的通报和交流。
建立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组织保障机制。双方共同加强对协同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领导,建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联络小组,明确具体部门和人员负责协同推进有关工作的对接、协调、落实,研究制定具体工作程序,协调本地纪检监察机关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黔南州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