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银文物”再现街头不少老人上当受骗
检察官提醒:看紧钱袋、提高警惕、认清骗局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26日讯 手拿遗书、金元宝、民国纸币和“中国人民银行出土金银暂扣清单”等诈骗“标配”,朱某甲、朱某乙和钟某某组成诈骗团伙在厦门街头行骗,不少老人上当受骗。落网后,海沧区检察院依法对朱某甲等3名被告人提起公诉,日前,海沧区法院分别依法判处被告人朱某甲和朱某乙有期徒刑7个月、判处被告人钟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
2017年至2018年期间,朱某甲、朱某乙和钟某某组成诈骗团伙,事先购入假金元宝、假金佛等作案工具,后流窜至厦门市各区街道、村镇,虚构在工地挖到宝贝的事实进行街面诈骗。经侦查,该犯罪团伙配合作案,扮演农民工角色主动搭讪单身路人。一名74岁的老妇人系涉案被骗者之一,其称当时犯罪嫌疑人神情焦急地对她说:“我想寄快递,但感觉自己有个东西寄不走,你帮我看看,这些金元宝寄快递的话会被查吗?”后又说:“我急着回老家,能不能借我些路费,过几天我一回来就还你钱,我还可以先把金元宝抵押给你,你看行吗?”老妇人因心存善念,便答应帮忙保管元宝、佛像等“宝贝”, 并用身上的金器作了质押,却不知自己已被犯罪嫌疑人骗得晕头转向。
该犯罪团伙出示的作案工具种类多,以假乱真。一花甲老人也是该案的一名受害者,其在报案时说:“对方拿出的金元宝和金佛像等物品上还沾有泥土,乍一看,确实像真金白银,还携带有字迹斑驳的遗书及银行暂扣清单,我清晰地看到暂扣清单上盖有印章,且标注暂扣理由:‘经鉴定,此物属古赤金,状似小船,属国家三类古文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土文物保护法》第三条、第六项的规定,暂予扣押,限三天内携带所有文物前来处理’。我当时脑子一懵,就回家取了现金买下金元宝,等反应过来时已找不到人了。”
检察官提醒:
以上案例中的假金元宝诈骗套路已不是什么新招,诈骗伎俩也并不高明,道具还有些拙劣,可为何还是会有人上当受骗呢?
办案检察官说,涉案被害人多为年迈独居的孤寡老人或深居简出的家庭妇女,他们文化程度低,社会接触面窄,辨识能力低。诈骗分子之所以能成功,正是利用了他们麻痹大意、轻信迷信、贪图便宜的心理。
“天上不会掉馅饼,地上时时有陷阱”。若你在现实生活中路遇无故搭讪的陌生人,务必提高警惕,守住本分,不贪图意外之财,不轻易交付钱物,有可疑情况,应及时报警求助。同时,作为子女,日常要以案说法,适当提醒,多与家中的独居老人沟通,向他们普及生活知识,理解他们的心理需求,给予足够的关爱,帮助老人看紧钱袋、提高警惕、认清骗局。
(苏雪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