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国企特殊论”可以休矣

日期:10-26
国企领导国有企业评论

原标题:【评论】“国企特殊论”可以休矣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接连发布了中国恒天集团董事长张杰、天津房地产集团董事长邸达、广州珠江实业集团董事长郑暑平等多位国企高管“落马”的消息。国企领域反腐“重拳”频频,既是反腐败一以贯之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体现,也是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管党治党须臾不可放松的警示。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国有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产生根源看得清、摸得准,猛药去疴、祛病疗伤,揪出了一大批潜伏于国企中的“硕鼠”“蛀虫”。值得关注的是,从十九届中央首轮巡视反馈情况以及今年以来查处的国企腐败案件来看,仍有一些国企领导人员不收敛、不收手,利用国有企业的资源谋取私利。有的任人唯亲、任人唯利,搞“小圈子”,选人用人“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有的与不法商人一个鼻孔出气,通过内外勾结搞利益输送、损公肥私;有的特权思想严重,讲排场、摆阔气,挥霍浪费国家财产,违规组织公款宴请,频繁出入私人会所,公款打高尔夫球;有的违规决策、暗箱操作,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破坏所任职的国有企业政治生态。

国企腐败问题缘何多发?一方面,与国企领导人员权力过度集中密切相关。国企领导人员手握企业巨量资金、资源、资产的管理处置大权,正所谓“有油水的地方最容易滑倒”,尤其是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负责人,很容易成为不法分子争相“围猎”的对象。另一方面,对国企领导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仍然存在短板。有的国企一把手将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违背党的组织原则,搞“一言堂”“家天下”,用人一句话、用钱一支笔,一把手变成“一霸手”,“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形同虚设。一旦监督制约“缺位”“乏力”,国企领导人员很容易“滑倒”。而一把手违纪违法最易产生催化、连锁反应,造成“上梁不正下梁歪”“劣币驱逐良币”,形成政治生态的“局部灾害”。

透过现象看本质,才能更好解决问题。企业党组织管党治党不力、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企业领导人员党的观念淡漠、信奉所谓“国企特殊论”,是国企腐败滋生的主要“病根”。一些国有企业负责人仍然错误地认为企业要搞经营、讲效益,因此在管党治党上可以松一点、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可以“搞个例外”“变通一下”,在个人收入上可以对标民营企业家……总之,“好处”“自由”“厚爱”全要占,不能“严管”。

全面从严治党,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国企不能例外,这是很浅显的道理。“特殊”“例外”的口一旦开了,谁都能给自己找到享受特权、我就例外的理由,党的纪律和规矩还能有人听、有人守吗?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国企只有不折不扣地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才能保障健康发展、做强做优做大。严管就是厚爱,用纪律和规矩这把尺子去衡量企业领导人员的言行,使“有油水的地方”成为“临渊履薄”之处,“滑倒”的人就会越来越少。(段相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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