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执法官员主动联系超载车主 微信收“放车费”

日期:10-25
腐败中国纪检监察报苍蝇

原标题:微信交易里藏腐败?将“拍苍蝇”进行到底!

今天(10月24日),中央纪委机关报《中国纪检监察报》发表了一篇文章《微信里的交易》,其中谈到借助微信交易的腐败行为。

在河南省汝南县交通局执法所原副所长刘冠志的违纪案例中,他本来曾立志做一名正能量的执法人员,但因为陷入了欲望的陷阱,便一步步滑向深渊,正如文章所言,“一旦迷失其中,就会越陷越深”。刘冠志渐渐松懈了对自己的要求,从“人情至上”到后来的“金钱至上”,刘冠志的“朋友圈”逐渐扩大,刘某某、孙某某、李某某等多人相继送给他十多笔“人情礼”。

值得注意的是,原本的属于熟人之间交流的微信“朋友圈”,成为他敛财的新途径。据了解,刘冠志有位信得过的“朋友”张某乙,刘冠志让他负责联系超载违章的货车车主,许诺车主在通过超限站时可不受处罚但需要收取费用,并巧立收费名目——提前联系收取“带车费”、货车被查扣后放行收取“放车费”。截至案发,张某乙共用微信向刘冠志转账多达十次,共计13100元。

尽管刘冠志为了掩藏痕迹,删掉了微信转账记录,但还是被办案人员用专业方式还原了证据,最终他难逃党纪国法的严惩。

相比那些位高权重者的巨贪金额,虽然其涉案金额不是特别大,但这样的“微腐败”对普通干部尤其是基层政治生态的腐蚀,是非常严重的。一些干部以为这些交易金额小,心存侥幸心理,但他们忘记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自己做了违纪违法的事,被查处是早晚的事。

“海运仓内参”(ID:hycolb)注意到,纪检部门多次强调,对待“微腐败”和一些“蝇贪”,决不能小视,决不能有侥幸心理。今年3月,《中国纪检监察报》曾刊文《警惕微信红包类“微腐败”》,其中讲到,这些“微腐败”,“涉及金额可能不多,但啃噬的却是群众的获得感,损害的是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侵蚀的是党的执政根基”。

而且,在调查中,不少基层干部曾对媒体说,“这些年,国家对基层投入逐年加大,资金多,拨付渠道多,给监管带来的挑战也越来越大”。据报道,中部某县曾对县里的各级惠民资金做过一次不完全摸排,中央一级和省一级有近500项,“大雁满天飞”,各有各的轨迹,监管者要摸清,难度确实不小。同一项目很多部门都有相关资金,但往往是“切蛋糕”的不管“分蛋糕”,重拨付轻监管,漏洞就多了。

要解决这些问题,既要即使惩处相关涉案人员,也要扎紧制度的笼子,把任何有贪腐隐患的行为都消除在萌芽状态里。2017年9月,《中国纪检监察报》曾发文《严惩微腐败增强获得感》,其中提到,“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每减少一分,群众的获得感就会增加一分。”不仅要开展强力打虎的行动,对基层的苍蝇式腐败也决不能姑息,若能做到基层政治风气的改变,就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更重要的是,这能“带来基层干部作风的转变和政治生态的改善,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中央的信心、信任和信赖”。

如今,从中央到地方对“微腐败”的查处都是高强度和持久性的。中纪委机关报曝光的刘冠志的问题,也只是诸多苍蝇式腐败案件中的一例。但是,它留下的教训是十分深刻的,“勿以恶小而为之”,这句古话在今天的政治形势下依然行得通,不践踏底线应当是每个领导干部的信守的准则。

责任编辑:桂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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