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进入特护期

日期:10-22
特护岳阳市扬尘

原标题:【岳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进入特护期

自今年10月至明年2月,岳阳将进入为期五个月的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日前,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下发《2018年度岳阳市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直有关单位时刻保持紧迫感和责任感,打一场岳阳地区特护期大气污染防治保卫战和攻坚战,全面完成特护期间PM2.5月平均浓度下降到66微克/立方米,PM10月平均浓度下降到105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率达87%。

近年特护期空气质量改善不明显

2018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件行动计划》第一阶段目标的开局之年,全力抓好特护期大气污染治理,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是全市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

近年来,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但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空气质量改善不明显,中、重度污染天气发生的频次增加。根据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部署,此前的8月至9月,全市工业扬尘防治工作,重点对“散乱污”涉气企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燃煤锅炉等开展监管和整治,并要求纳入2018年环境治理战役“夏季攻势”治理清单中涉气整治项目,2018年9月底前仍未能达到整治要求的,一律依法停产整治;制定了工业企业错峰生产、限产措施,鼓励各地企业在特护期停产检修。

城市扬尘防治工作,重点对建筑、交通道路绿色文明施工行为,裸露地块扬尘,机动车污染等行为进行了规范,并严把许可关,明确新建项目建设期需配套的扬尘防治设施、措施未落实前,不得开工建设;制定“一路一方案”,完善道路扬尘防治长效机制。

多项举措确保完成年度考核目标

为全面完成《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年度工作方案》考核目标,上述特护期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强化施工单位的内部管理。施工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管理,确保各种防治设施正常工作,同时加密工作现场的抑尘频次,加大执法力度。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加密对施工的巡查、检查频次。对不正常使用防治设施、施工工地范围内的扬尘未得有效控制的单位依法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禁秸秆、垃圾等露天焚烧。强化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秸秆、垃圾禁烧主体责任,建立以街道、乡镇为主体的网格化监管制度,加大秸秆、垃圾等露天焚烧巡査和奖惩力度。并且,疏堵结合,全面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严格控制烟花爆竹燃放。继续严格执行2017年市政府颁布实施的《岳阳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市政府令1号)规定,进一步加大烟花爆竹的监管力度。

同时,有效应对不利气象天气。各级政府、管委会要严格按照《全市特护期重点行业错峰生产专项方案》的要求,科学组织相关企业开展错峰、限产、停产,最大限度改善当地环境空气质量;加强春节期间工地管控。对停工的工地(企业)采取物料进库、场地覆盖、洒水保湿等防尘措施,并加强驻守人员的操作培训。

畅通空气质量预警渠道严格考核问责

打赢蓝天保卫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岳阳市特护期大气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需按照方案要求,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列明任务清单、污染源控制清单,制定严格、周密的工作实施方案。市直各有关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好本单位的职责。同时,鼓励公众通过“12369”投诉举报,及时发现存在的突出大气污染问题,并移交属地限期办理,实行“拉条挂账”式管理。

市生态环境保护要员会办公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直相关单位将每月召开一次会商会议,并建立“全市空气质量预报群”,及时发市“空气质量报”、各地工作动态,为区城联防联控提供平台。

市政府将严格考核问责,对落实特护期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和措施不到位的,采取通报、约谈和媒体曝光等方式进行督办;对工作履职不到位、工作指施不落实造成本地未完成大气环境质量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 文/周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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