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以风清气正护绿水青山

日期:08-29
桂林市漓江

“以前这里堆放了很多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旁边的乌金河散发臭味,后来,进行了路面平整和河道清淤等综合整治,现在环境改善了,附近居民都喜欢过来散步赏花。”前不久,桂林市秀峰区纪委监委在甲山街道矮山塘村委福利路以东的桃花江干(支)流乌金河开展监督检查“回头看”时,甲山街道矮山塘村村民廖老伯高兴地向督查组说道。

此前,该区纪委监委在开展“两个保护”专项监督中,发现桃花江干(支)流乌金河一带拦水坝损坏,相关职能部门清淤不及时,导致该段水域沉积淤泥多,水流不畅。针对这一情况,该区纪委监委立即督促区住建局、高铁秀峰园项目部、甲山街道等部门立行立改,恢复该河流周边环境整洁。经过共同会商,相关职能部门引进生态农业公司,清淤扩绿,加强环境综合整治,乌金河河水清澈度有了较大提升,清澈见底。

漓江是桂林山水之魂,是国家重点保护的13条江河之一,也是全球最美的15条河流之一,被誉为世界喀斯特“皇冠上的一颗明珠”。桂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两个保护”工作中的责任落实、政策落地、项目资金使用和干部作风问题强化监督,全面排查了一批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了一批重点案件,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把桂林山水这张“金色名片”擦得更加闪亮。漓江流域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连续7年保持Ⅱ类以上水质,水质均为优,优良比例100%。漓江入选全国首批美丽河湖治理案例,漓江流域3个生态修复项目入选广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十大典型案例。

桂林市纪委监委按照市委出台的关于开展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专项监督的意见,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盗采山砂、毁林等10类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把监督触角延伸到最基层,通过一个个案件、一项项整治、一次次监督推动解决实际问题,以铁纪呵护漓江呵护桂林山水。如该市严肃查处全州县洛江村非法盗采山砂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问责单位6个、相关责任人43人。

桂林市纪委监委发挥派驻(出)机构“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充分调动县(市、区)、派驻(出)机构纪检监察力量,强化“室组地”“室组巡”“室组局”联动监督。前不久,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会同市财政局责任科室组成联动督导组对荔浦、平乐、恭城、阳朔四个县(市)的10个漓江山水工程项目开展调研督导时发现,四个县(市、区)漓江生态保护工程主要存在工程推进缓慢、工程资料整理不及时、项目资金不同程度存在挤占情况、地方资金筹措不足、存在合同违约风险等问题。督导组督促县(市、区)财政部门对项目要落实专人跟踪服务,尽快按要求办理资金拨付手续,确保应支尽支。同时,确保上级资金专款专用,坚决杜绝以拨代支、把项目资金用于“三保”支出、人为提高支出进度等现象,要把漓江山水工程建成优质工程、绿色工程、廉洁工程。(桂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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