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经V视】金融深一度: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意识亟待加强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8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近日发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作为资管新规的配套实施细则,银行理财新规做出了更为细化和明确的规定,22万亿元规模的银行理财市场将有规可循。银行理财新规亮点何在?有哪些需要投资者注意的事项?中国经济网“金融深一度”栏目邀请到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和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进行解读。
按照新规要求,银行在销售公募理财产品时,不得宣传预期收益。赵锡军对此表示,理财产品和存款存在本质上的区别,存款体现的是债权债务关系,理财产品体现的是投资委托关系,法律基础不同。理财产品投资的项目存在时间和结果的不确定性,回报率和风险有不确定性,甚至连本金都可能会出现损失,而此前有银行为了吸引客户,在销售理财产品时往往给出所谓的预期收益承诺,这种行为将不再被允许。
曾刚表示,新规中提出公募产品不得宣传预期收益,以及投资私募基金设置24小时冷静期等,体现了两个核心,一是增强投资者保护,二是强调回归资管业务本源,即投资者自担风险。理财新规对投资者来说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保护了投资者利益,另一方面也提高了投资者自身责任,进一步强化“买者自负”的理念,这点需要老百姓特别关注,加强对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