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对省内上牌车省级财政补贴25%,州市财政再配套补贴25%
近日从省政府召开的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我省将通过多项政策和措施促进全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将清洁能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发展优势,推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
我省制定的《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明确,今年将在全省推广5万辆新能源汽车。重点围绕私人购车、政府采购、公共出行、城市物流(包括邮政)以及旅游等领域,在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楚雄州、红河州等滇中城市群和重点旅游城市及景区进行推广。
为有效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我省将充分发挥财政补贴、税费优惠、通行优先等政策的引导作用,积极鼓励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为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充电提供便利条件。省财政按照中央财政同期补贴标准,对省内上牌的新能源汽车配套补贴25%,州市财政再配套补贴25%。全面落实国家对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和车船使用税的扶持政策。
与此同时,对新能源汽车将实施差异化交通管理。鼓励州、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差异化交通管理政策。包括:交通高峰期间允许新能源汽车使用城市公交车道,放开新能源物流车进城限制;各地在制定汽车限行、限购等交通管理政策时,新能源汽车不受限制;在不妨碍交通的情况下,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利用空闲道路资源规划停车位,专门用于新能源汽车充电、停放或限定时段停放;2020年底前,国有资本管理的停车场对新能源汽车2小时内免收停车费。
以扩大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为目的,我省将积极推进城市公交车、旅游客车、出租车电动化。各地新增或更新城市公交车、巡游出租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昆明市不低于80%,曲靖、玉溪、楚雄、红河等4个州市不低于60%。鼓励旅游景区和重点旅游线路新增的营运车辆逐步更新为新能源汽车,大力推进城市配送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各地新增或更新城市物流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昆明市不低于80%,曲靖、玉溪、楚雄、红河等4个州市不低于60%。积极支持公共出行选择新能源汽车,支持各类社会资本进入网约车、租赁等城市共享新能源汽车领域,同步建设智能车联网,实现停车位(桩)智能互动,提升城市交通服务水平。在重点旅游线路、重点景区和主要旅游集散地,引进纯电动分时租赁汽车,打造“一部手机游云南”绿色出行版。
记者了解到,自2016年,我省全面启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以来,截至2017年底,全省建成使用的公共充电桩约4100个,部分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已投入运行。今年,根据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围绕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楚雄州、红河州等滇中城市群和旅游城市及景区加快推进,并完善省内高速公路服务区站点布局。昆明等5州市全年将新增公共充电桩1.5万个,集中式充电站140座以上。为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积极参与项目建设,《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从用地、供电、资金补贴、充电服务4个方面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