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车油卡为私车加油 松阳一名干部受处分
“明知不能为,但为贪一已之私,用公车加油卡给自己的私车加油。我违反了廉洁纪律,现在想想实在是不应该,我愿意接收组织处理。”松阳县赤寿乡驾驶员周奋飞接受调查时懊悔地说。
2015年12月至2018年1月期间,松阳县赤寿乡政府驾驶员周奋飞利用本人持有公车加油卡的便利,先后19次违规用公车加油卡给其本人私家车加油,累计金额计5825.36元。
日前,经松阳县赤寿乡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周奋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退回违纪款。
提醒:
这是一起典型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究其原因,少数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对党纪规定仍然抱有侥幸心理,不顾三令五申,顶风违纪。同时,也暴露出少数单位和部门对公车管理仍然存在漏洞。
严防“微腐败”,要以问题为导向,及时发现梳理风险点,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就该案来讲,要进一步加强对公车和公务加油卡的监管,一车一卡,定车定卡,坚决遏制“车轮上的歪风”,杜绝“油耗子”,严防私车公养,公车私用。
纪律链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有其他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丽水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