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检察院对监委移送案件作出逮捕决定

日期:09-29
海沧区监委检察院

原标题:厦门市海沧区检察院对监委移送案件作出逮捕决定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29日讯 9月12日,厦门市海沧区检察院受理海沧区监委移送审查起诉的海沧区青礁村原村主任颜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并于次日依法对嫌疑人颜某某作出逮捕决定。该案系海沧区检察院受理的第一起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介绍,6月15日,海沧区监委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嫌疑人颜某某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为确保案件实现顺利衔接,海沧区检察院检察官提前介入、熟悉案情、审查证据,就案件定性、法律适用、案件移送等问题,与监委工作人员进行衔接,提出意见,并于案件受理次日作出逮捕决定。

(陈妙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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