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7月7日,以色列国家检察官办公室就总理内塔尼亚胡律师提出的将内塔尼亚胡涉嫌贪腐案证词推迟至2025年3月提交的请求作出回应,称“这一请求超出了任何刑事诉讼程序可接受的范围”,本案件“任何不必要的延误都将严重损害公共利益”。以色列国家检察官办公室在致信耶路撒冷地方法院时还表示,内塔尼亚胡的作证程序应不迟于2024年11月1日开始。
约一周半前,内塔尼亚胡的律师阿米特·哈达德向耶路撒冷地方法院提交了一份请求,称由于战争和其他原因,总理内塔尼亚胡直到2025年3月才能为其涉嫌贪腐案作证。
以媒称,耶路撒冷地方法院将于本月9日就内塔尼亚胡的请求举行听证会,以决定是否接受其请求。
2020年初,以色列检方以受贿、欺诈和违背公众信任3项指控正式起诉内塔尼亚胡。同年5月,法院首次开庭审理该起涉嫌贪腐案,内塔尼亚胡因此成为以色列首位接受司法审理的在任总理。2023年12月,耶路撒冷地方法院再次开庭审理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涉嫌贪腐案,内塔尼亚胡并未出席。(总台记者王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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