罔顾自身对气候变化的历史责任,将减排成本转嫁发展中国家,西方发达国家的行径,堪称“碳殖民主义”。
这几天,《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八次缔约方大会正在阿联酋迪拜召开,主题是“团结、行动、落实”,重要议题之一是应对气候变化的责任和义务。
今天就和大家聊一聊,气候变化问题上的两个专业但重要的概念。
先来说责任和义务。大家比较熟悉的一个概念“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到底是怎样的责任。
我们知道,全球温室气体大规模排放始于西方工业化。数据显示,从工业革命到1950年,发达国家的排放量占全球累计排放量的95%;从1950年到2000年,发达国家排放量仍占全球的77%。
然而,发达国家罔顾自身“碳债”,却要求发展中国家跟他们同等减排。同等减排显然不合理,违背《公约》制定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应当看到,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气候变化问题上的历史责任不同,发展阶段和能力存在差异。
但是近来西方一些发达国家企图模糊或歪曲这个原则,其目的包括掩饰自身减排不力、拖延支付早已承诺的气候资金等。
《巴黎协定》明确规定,无论是气候基金,适应资金,还是损失与损害基金,发达国家都负有出资的责任和义务。但是,发达国家对这些义务要么言而无信,要么推三阻四,甚至连14年前作出的到2020年每年向发展中国家提供1000亿美元气候资金的承诺都没有兑现。
再来看行动和落实,这就要说到值得警惕的“碳殖民主义”。
罔顾自身责任和义务不说,发达国家还试图利用碳排放议题将发展中国家绑定在全球产业链低端,甚至还企图通过单边碳边境调节机制等,把减排成本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一只羊薅两回毛”,使发展中国家企业遭受污染和碳税壁垒的双重盘剥。玻利维亚总统阿尔塞曾直言,这一行径堪称“碳殖民主义”。
抢夺资源,转移污染。一顿操作下来,得了“便宜”还想找人“背锅”。个别西方政客反将矛头对准中国,散播所谓“中国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居世界第二”的谣言,以图“内病外治”,推卸责任。查阅全球大气研究排放数据库即可发现,这一荒谬说法纯属造谣抹黑。
咱们用事实说话。中国大力推进绿色发展,中国2022年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下降超过51%。中国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已全面停止新建境外燃煤电厂,供应了全球50%的风电和80%的光伏设备。
气候变化无国界。期待更多国家和中国一道,做全球气候治理的行动派。(记者:郭爽、罗国芳;文案:贾金明、杜白羽;摄像、剪辑:贾金明;编辑:黄堃、淡然、刁泽、杜逾舸、徐力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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