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高院判政府对福岛核事故不担责 由东电负责赔偿

日期:06-17

日本福岛核电站受害者要求赔偿(资料图)

日本福岛核电站受害者要求赔偿(资料图)

海外网6月17日电据日本《朝日新闻》17日报道,日本最高法院第二小法庭17日对日本福岛县居民提起的4起集体诉讼做出裁决,宣判政府无责,由东京电力公司承担赔偿。且在以后的同类型诉讼中,日本政府都不承担责任。

这是日本最高法院首次对于福岛核事故中日本政府的相关责任作出判决。此次判决有可能对目前在日本全国进行的其他约30起类似案件产生影响。

在此次日本最高法院的判决中,提起诉讼的居民方表示,日本地震调查研究推进部在2002年公布了地震预测“长期评估”,日本政府本可以预测海啸的到来。但政府并没有行使其监督权力,如果政府命令东京电力公司采取措施应对海啸,那么福岛核事故本可避免。政府方则表示,“长期评估”并不可靠,即使采取建造防潮堤等应对措施,也不能预防实际发生的大规模海啸。

就刚公布的判决结果,日本网友纷纷表示不满,一些网友在相关新闻下留言表示,“果然国家全身而退了,既不承担赔偿也不承担责任”“核电站是按照国家标准制造的设施,国家理应负责”“国家一直在推进核电站建设,现在出了事却置身事外”。(海外网/王珊宁实习编译/范鑫)

责任编辑:祝加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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