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日韩“慰安妇”诉讼矛盾再起:韩方宣判要求赔偿,日方拒不道歉强烈反对
来源:东方网·纵相新闻
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钟书毓
据韩联社报道,当地时间1月8日,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日本政府向“慰安妇”受害人每人赔偿1亿韩元(约合人民币60万元)的经济损失。
对此,日本外务省称该判决结果“考虑到常识、国际法,什么都考虑上也无法接受”,并召见韩国驻日本大使,对判决结果表示抗议。
据悉,这次宣判是继日本企业被判赔偿的原被征劳工诉讼之后,韩方做出反驳日本政府主张的又一司法裁决。双方媒体认为,这可能导致因战时强征劳工赔偿等争议陷入历史低谷的两国关系进一步受损。
日韩就“慰安妇”引起诸多纠纷
此次庭审的原告为已故裴春姬等12名受害“慰安妇”,12名原告如今仅5人在世。她们认为日本政府在殖民统治韩国时期诱骗或强迫她们充当“慰安妇”,因此她们曾于2013年8月提出调解申请,要求赔偿1亿韩元的经济损失。
但日本政府始终拒绝民事调解,并拒收韩国法院相关文书。应原告请求,此案于2016年1月移送正式审理。法庭走公示送达程序后,2020年4月,举行了首次听证会。(注:公示送达指用公开宣告的方式送达,经过法律规定的一定时间,即视为送达。)
开审后,日本政府以国际法国家主权豁免为由,要求驳回起诉,而原告主张,主权豁免不应适用于反人类和战争罪行。
一直以来,韩方多次要求日方正视历史,就“慰安妇”问题正式道歉和赔偿。
在朴槿惠执政期间,双方政府曾于2015年12月达成协议,寻求“最终且不可逆转”地解决“慰安妇”问题。当时,日方同意出资10亿日元,作为援助韩国在世“慰安妇”受害者的“治愈金”。
但是,日本政府坚持拒绝为“慰安妇”所受残害承担法律责任,强调“治愈金”不是“国家赔偿”。因此,这份协议在韩国受到普遍反对和批评。
文在寅执政后,韩方多次对协议表达不满,认定“慰安妇”问题没有真正解决。因此,韩国于2018年11月解散依据这一协议成立的“和解与治愈基金会”。
两国关系或将进一步受损?
1月8日,韩国外交部发言人表示,韩国政府尊重法院判处日本政府向慰安妇受害者赔偿损失,将为恢复慰安妇受害者的名誉和尊严尽其所能。
韩外交部表示,2015年12月韩日政府达成的《慰安妇协议》是两国政府之间正式协议。政府将周密检查此次宣判给外交关系的影响,努力争取韩日两国持续开展建设性、面向未来的合作。
同日,日本外务省召见韩国大使南官杓,抗议韩方法院当天早些时候的判决,称日方“完全无法接受”。日本内阁官房长官加藤胜信说,日方不会上诉,以免就此落入韩方管辖。
对此,南官杓表示,将尽最大努力妥善解决问题,避免由此给韩日关系带来不良影响。他强调,要解决问题,两国保持冷静克制尤为重要。
尽管强征劳工、“慰安妇”赔偿等问题难解,日航双方仍在寻找改善关系的突破口。为了努力促使日韩关系回暖,2020年11月23日,韩国总统文在寅提名姜昌一为新任驻日大使。
姜昌一是一名研究日本问题的资深历史学者,韩国总统府相关人士介绍称:“这一人事安排反映了总统文在寅欲改善双边关系的意愿。”
但韩媒曾评论称菅义伟预计会追随安倍晋三的外交路线,维持对韩国的强硬立场。
去年年底,随着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签署,日韩关系的正常发展似乎受到了一定的外力促进作用。但最终双方关系的正常化还是绕不开劳工问题和“慰安妇”争端这两个历史遗留问题。
曾任日本外交官、现任京都产业大学世界研究所所长的东乡和彦表示:“一方面,我的立场是,作为一个加害国,我们至少要守住几个道德义务。”东乡认为,“够不够”不是加害国应该判断的问题。但他补充说,就法律角度而言,“我认为韩国人无权宣判日本人有罪”。
东乡认为,若韩方试图将境内的日本政府资产抵押来履行判决,那么日韩将无法维持正常的外交关系,因为这不符合双方利益。
责任编辑:赖柳华 SN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