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丹麦议会通过新法:规定未经对方明确同意的性行为属强奸
资料图片:斯德哥尔摩瑞典议会大楼。
丹麦议会12月17日通过一项新法案,规定未经对方明确同意的性行为为强奸,此举扩大了构成强奸行为的法律定义。
据半岛电视台新闻网报道,丹麦议会17日通过的新法案规定,只有在对方明确同意的情况下,性行为才合法,否则构成强奸。根据丹麦此前的法律规定,只有在嫌疑人使用暴力或袭击无反击能力的对象时,其性行为构成强奸。
丹麦司法大臣海克鲁普(Nick Haekkerup)在一份声明中表示:“现在很清楚,如果双方未达成一致,这种情况下的性行为就是强奸。”“这项法案对两性平等具有里程碑意义。”但是海克鲁普指出,检察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寻找证据非常困难。
根据丹麦司法部数据,该国每年约有11400名女性遭强奸或强奸未遂。最新法案在丹麦议会通过后,将于明年1月正式生效。非政府组织“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的妇女权益研究员布鲁斯(Anna Blus)17日表示:“对丹麦女性来说,这是一个伟大的日子,因为(丹麦)把过时且危险的‘强奸法’扔进了历史的垃圾箱,有助于终结有罪不罚的现象。”
责任编辑:赖柳华 SN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