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会法司委通过N号房防治法,拟将性同意年龄提高至16岁

日期:04-30
韩国

原标题:韩国会法司委通过N号房防治法,拟将性同意年龄提高至16岁

4月29日,韩国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法司委)召开全体会议,通过了《Telegram“N号房”事件防治法》,包括将未成年性自主决定权从13周岁提高到16周岁等内容。

据韩联社4月29日报道,韩国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法司委)当天召开全体会议,通过了《Telegram“N号房”事件防治法》,其中包括《关于性暴力犯罪处罚的特例法修订案》《刑法修正案》《关于限制犯罪收益隐匿的规定及处罚的法律修订案》等。委员会通过的法案将提交到国会全体会议进行表决。

据报道,目前韩国现行法律中,仅对发布、销售、租赁及提供非法的性影像的行为进行处罚,修订案获得通过后,将对于持有非法性影像的人进行处罚。《性暴力处罚法修正案》规定,持有、购买、储存或收看非法性拍摄者,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千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7.5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受本次“N号房”事件影响,还新设了相关条款,对利用可能引起性羞耻心的性影像威胁他人的犯罪者加以惩罚。拍摄并威胁他人者将被处以1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其中存在强迫行为者将处以3年以上有期徒刑。

韩国刑法中拥有自我决定权年龄为13周岁,据KBS新闻报道,韩国普遍认为13岁以下为不能行使性自主决定权的年龄。此次在《刑法修正案》中将未成年性自主决定权从13周岁提高到16周岁,扩大了保护范围。即与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均视为强奸。对于新增的扩大范围,即强奸受害未成年人年龄在13岁以上16岁以下的情况,只对年龄在19岁以上强奸者进行处罚。

修正案还规定,计划、实施强奸罪者将以预备、阴谋罪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不仅是针对儿童和青少年的性暴力犯罪,单纯性犯罪者也应成为身份公开对象。

《关于限制犯罪收益隐匿的规定及处罚的法律修订案》中提到,将对调查机关在性剥削影像交易等方面对加害者的犯罪事实或个别犯罪和犯罪收益之间的关联性的举证责任放宽,以此促进犯罪收益回收。

韩媒3月曝光了一系列网络性犯罪事件,统称“N号房”案。从2018年开始,以赵主彬为首的多名犯罪者,通过服装模特兼职等为诱饵吸引年轻女性,哄骗她们上传裸体照或不雅视频。然后以此为由进行威胁,拍摄性剥削视频,并在即时通讯软件Telegram上的聊天室内共享,供付费会员观看或下载。截至3月23日,警方共调查发现74名女性受害者,包括16名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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