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黑洞照片”要付版权费?欧洲南方天文台:视觉中国从未与我们联系
视觉中国原来想对黑洞照的「商业用途」进行收费,后来改成「不得用于商业用途」(左边为原来注解;右边是11日下午1点后更改的版本)。(图/翻摄自视觉中国图片注解)
据ETtoday:商业图片交易平台「视觉中国」在网路上声称已拿下黑洞照片的「国内版权」,若需用在「商业用途」,必须付版权费,引起网路关注。网友得知后表示,「看来还不知道有多少图是视觉中国没有版权直接偷来的,然后打着再版权的名义起诉别人获利」、「这家企业的核心收入都来自索赔,也引起了国内大量图库网站跟风模仿。」
事件不断在网路发酵,视觉中国立刻进行灭火说明,「这张图片是研究机构向全世界大批量分发的,并没有取得独家授权,他们『没有权利、也不会』去维护相关图片的使用权。」
据了解,网友发现后,立刻向视觉中国客服询问,对方一再强调,欧洲南方天文台是最终的版权归属方,他们「不会去追溯人们使用的情况」。11日下午1点,视觉中国又偷偷将黑洞照片的注解改成「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人类史上第一张黑洞照,10日晚间在全球众目睽睽下公布,约有200名科学家共同连线美国、墨西哥、智利、法国、格陵兰岛、南极等地的望远镜,形成一个超大的望远镜虚拟网路,最终得以拍下「黑洞」的第一张照片。
首张黑洞照片是事件视界望远镜(EHT)项目的重要成果,该项目由13个机构合作组成,科学家们利用分布在世界各地的电波望远镜,组成一台巨大的虚拟望远镜,直径与地球相当。事件世界望远镜2017年4月开始对黑洞进行「拍摄」,但光是「冲洗」相片的时间,就花了快两年。
针对今日「黑洞照」版权与「滥用维权」相关问题,微博知名博主「鞭牛士」独家访问视觉中国创始人柴继军。柴继军说明,「黑洞照」的版权属于Event Horizon Telescope(事件世界望远镜)组织,视觉中国是透过合作伙伴来获得编辑类使用授权的。
柴继军提到,该图片的版权人要求,照片只能用于新闻编辑、传播使用,未经许可,不可进行商业使用,「商业使用一般包括广告、促销等使用场景,视觉中国并未获得该图片商业用途的权利。如未经版权人授权,用于商业用途,将可能存在风险。」
对于「起诉侵权漫天要价」的指责,柴继军回应,公司发现被侵权后,会先主动联系自媒体,但是「他们一般都比较紧张,采取回避,或者我们直接就联系不上他们」,才会走上诉讼的道路,「而一起诉就要很高的费用,包括开庭、证据保全、律师等等费用。」
相关报道:欧洲南方天文台称视觉中国从未与我们联系
据每日经济新闻(蔡鼎):视觉中国这次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在全球首张黑洞照片发布后,视觉中国将这张图片列为“版权所有”的编辑图片,称“此图片是编辑图片,如用于商业用途,请致电400-818-2525或咨询客服代表。但是,欧洲南方天文台(ESO)独家回应每经称,视觉中国的这种版权主张不合法,ESO从未,也不能将他们的图片版权转让给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且视觉中国从未就黑洞图片联系过ESO。
在北京时间4月9日周二晚人类首张黑洞照片公布之后不久,视觉中国将这张图片列为“版权所有”的编辑图片,称“此图片是编辑图片,如用于商业用途,请致电400-818-2525或咨询客服代表。”
视觉中国甚至还声称其对这张黑洞图片拥有版权。换言之,如果视觉中国拿下了该图片的版权,媒体或个人未通过视觉中国渠道在国内使用该图片,将可能被视觉中国视作侵权行为,甚至有可能因为用作商业用途而被追究责任。
尽管随后视觉中国将图片说明改成了“此图片是编辑类图片,不得用于商业用途”,并将来源标明为欧洲南方天文台(The European Southern Observatory,以下简称ESO),但此事还是迅速引发了激烈的舆论讨论,不少人质疑视觉中国将一幅公开发布的照片列为自有版权,如要使用则需要向视觉中国支付费用的做法是否合理合法。
那么,视觉中国把ESO的“授权”视为其可以在中国境内销售这张图片的版权,是否合法?视觉中国是否有联系过ESO进行版权转让?ESO对此又是否知情?
ESO在回复《每日经济新闻》采访请求时明确表示,视觉中国的这种版权主张不合法,ESO从未,也不能将他们的图片版权转让给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且视觉中国从未就黑洞图片联系过ESO,至少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自称是视觉中国代表的人联系过ESO。
以下为ESO回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全文:
我们的版权条例明确规定:
“除非特别注明,在ESO官网上发布的图片、视频和音乐,以及新闻稿、公告、博客文章和标题的文本,均根据知识共享署名4.0国际许可协议(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 4.0 International License)获得许可,并可在非独家基础上免费复制,前提是内容的来源被清晰地标明且对用户可见。
但是,如果任何单位或个人想在无需付费的情况下使用我们的材料,则必须以清晰易读的方式向所有用户提供完整的图像和来源,且来源的措辞不能更改,例如:“ESO/JoséFrancisco(josefrancisco.org)。来源不应被隐藏或与图片无关联,且内容如附有链接必须可访问。
除媒体使用外,新闻稿、公告、一周图片精选和图注都应署名ESO;ESO的材料、图像和视频不得用于声明和暗示ESO或任何ESO员工对该产品或服务背书;如果图片内包括了可识别人物,则该图片将不允许被用于商业用途。”
以上这些条款也同样适用于我们最近发布的人类历史上首张黑洞照片,这张图片的版权归属于视界望远镜合作项目(Event Horizon Telescope Collaboration,以下简称EHT),我们ESO就是隶属于EHT。因此,这些图片可以免费使用,且只要正确地写明了图片的来源,这些图片也可以用作商业用途。
ESO从未,也不能将我们的图片版权转让给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如果视觉中国声称他们拥有这张黑洞图片的版权,并通过出售该版权来牟利,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
截止目前,ESO没有收到任何公司要求转让版权的请求。但我们确实收到了一些公司和个人提出的关于可能限制使用该黑洞图片的问题,这些公司和个人打算将其用于各种目的,从学生项目到位盈利而销售的艺术品制作不等。
视觉中国从未就黑洞图片联系过我们,至少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自称是视觉中国代表的人联系过我们。但昨天我们确实收到了一个关于视觉中国图片使用的问题。但视觉中国的版权主张,我们还是第一次听说。
视觉中国没有向我们索要过黑洞图片的授权。然而,考虑到ESO图片的版权条件,只要写明了来源,视觉中国就可以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这些图像。换言之,视觉中国根本就不需要提出授权的索求。
视觉中国将所谓的“授权”视为它可以在中国境内销售这张图片的版权,并从中牟利,这种行为不合法。视觉中国在没有预先告知我们的情况下使用了这张黑洞图片,但这并不意味着版权的转让。视觉中国,或任何其他公司都可以使用这张照片,且只要清晰写明了图片的来源,他们甚至可以将这张照片用作商业目的。
然而,因为这张图片的版权并不属于他们,因此他们不能出售这张图片的版权。
相关报道:把国旗、黑洞标版权!视觉中国被约谈「网站关闭整改」
据ETtoday(马叔安):日前史上首张黑洞的照片问世后,有网友发现该照片被标注为大陆知名图片影音交易平台「视觉中国」版权所有,之后陆续爆出连大陆国旗和许多企业的商标,也都被「视觉中国」标注版权。天津网信办于11日针对该网站「传播有害违法信息的情况」约谈负责人,并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彻底整改。
事发当下,视觉中国立刻进行灭火说明,「这张图片是研究机构向全世界大批量分发的,并没有取得独家授权,他们『没有权利、也不会』去维护相关图片的使用权。」
然而,共青团中央11日公布了两张大陆国旗和国徽的照片,上面也被标注了「视觉中国」的版权,直言,「国旗、国徽的版权也是贵公司的?」
为此,「视觉中国」同一天在微博致歉,「经网友举报的视觉中国网站关于国旗、国徽等不合规图片,经查该图片由视觉中国签约供稿人提供,视觉中国作为平台方负有审核不严的责任,为此深表歉意!我们已对不合规图片做了下线处理,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持续性的加强审核,避免类似情况发生。感谢广大网友的监督!特此致歉!」
除此之外,还有「南孚电池」、「康佳电视」等多家企业,也纷纷在微博上公布「视觉中国」将他们的商标或是相关图片标注版权的照片,如今「视觉中国」的网站已经关闭无法登入。
天津网信办指出,「视觉中国」网站在其发布的多张图片中刊发有害信息标注,「引起网上大量转发,破坏网络生态,造成恶劣影响」,违反了《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