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京评比创业潜力新星
本报讯(记者臧首成)昨天,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人社部门将开展“南京创业潜力新星”评比,以此激励在我市成功创业、具有发展潜力的创业者。
此次评选范围为大学毕业生和在校生(含海外留学人员)、返乡创业农村转移劳动力、在宁高校、科研院所及市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复退军人等。创业者需具有大专以上文化,年龄45周岁以下;需为创业企业法人代表,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勇于大胆实践,并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创业企业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及其配套,企业社会信用良好,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和好评,发展后劲足,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创业企业在带动就业和富民增收方面具有典型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