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自1990年起不得流入市场的河豚,即将可以有条件地“合法”食用。
内地食用河豚正式“解禁”!当局宣布有条件开放两种养殖河豚的加工经营,正在考核首批16个河豚养殖基地,预计首批河豚本月底便拥有加工后在市场上流通的资格,届时便可进入市场。这意味着自1990年起不得流入市场的河豚,即将可以有条件地“合法”食用。
农业部办公厅和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宣布,有条件地开放养殖红鳍东方豚和养殖暗纹东方豚两个河豚品种的加工经营。中国渔业协会表示,内地沿海常见的40多种河豚中,解禁的两个品种人工养殖时间最长、控毒养殖技术和出口内销市场最为成熟。在试验后,可能会解禁更多其他河豚品种,或放宽产品上市条件。
农业部自从1993年便成立“河豚鱼安全利用协作组”开展研究,结果表明养殖河豚的毒性含量明显降低,且经过无毒加工处理,可安全食用。
当局表示,为了保障消费者的食用安全,只有通过当局考核、在农业部备案的加工企业可以处理河豚,然后出售。加工企业必须有河豚加工生产设备和技术人员,具备专业分辨河豚品种的能力,并熟练掌握河豚安全加工技术,还要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安全制度和卫生管理制度。
内地此前虽然禁止贩售及食用河豚,但不少餐厅曾经或正在售卖河豚菜肴,有传媒更指每年至少有三万吨河豚流入内地市场。北京一家营业4年的河豚餐厅估计,食用河豚“合法化”后,餐厅客流量或增加两三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