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被公司“巧妙”辞退 劳动者该如何维权?

日期:03-15
王雪薇怀孕劳动者

原标题:怀孕后被公司“巧妙”辞退 劳动者该如何维权?

市民小李在一家公司上班不到一年,公司有明文规定称“入职一年内不允许怀孕”。不久前,小李发现自己怀孕了,公司负责人得知后以“有规定”为由,让小李自己主动辞职或者堕胎。

“我不愿辞职,也拒绝了堕胎。公司负责人就说跟我重新签合同,签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这样就允许我经常回家休息,灵活上班时间,而且社保也会正常缴纳。”小李说,“但是要先交辞职申请,重新办手续。”

以为是公司在照顾她,小李就按公司的意思办了手续,结果重签合同后不到一个月,公司就找了个理由决定解除与小李的劳动关系。

遇到这样的情况,小李觉得非常无助。她找到了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的王雪薇律师,想要了解自己该如何维权。

“小李的情况是先辞职后在公司做兼职被解雇,是否可以申请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王雪薇律师说,根据《劳动法》第29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规,小李工作的公司规定入职一年内不允许怀孕是违法的,并且该公司也很清楚小李怀孕中不能开除,所以让她主动辞职,其实是为了规避违法解除而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王雪薇律师说,但是,如果小李没有证据证明是公司欺诈、胁迫她签自愿辞职申请,那么她的辞职申请是有效的。

另外,小李后来与公司签订的是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1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且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针对小李的情况来说,若表面签订的非全日制用工,但实际的工作还是和之前一样,正常打卡上下班,工作时间也是八小时或以上,则实际构成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关系,公司此时解除孕期的小李,就构成了违法解除。”王雪薇律师说,“小李若是要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就需要她提供相应且充足的证据,来证明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最后,王雪薇律师提醒劳动者,辞职信需谨慎签署,以免发生纠纷后维权困难。

律师简介:

王雪薇,国内知名大学民商法硕士,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专注国内外婚姻继承类、民间借贷、商事合同及海外投资纠纷;擅长起草及审核离婚协议、合伙协议等民事非诉案件。联系电话:18251966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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