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前高官因强奸罪获刑四年

日期:02-20
拉霍亚获刑强奸罪

原标题:欧盟前高官因强奸罪获刑四年

中新社布鲁塞尔2月20日电 因涉嫌强奸女下属,欧盟委员会交通和运输总司前司长马古斯·拉霍亚(Margus Rahuoja)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

法新社19日援引主审法官的话说,除获刑四年,拉霍亚还被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要向案件受害者遭受的损失赔偿逾3万欧元。

现年51岁的拉霍亚来自爱沙尼亚,2014年末被任命为欧盟委员会交通和运输总司航空与国际运输司司长。据比利时媒体报道,2015年9月,为调动大家工作热情并庆祝女儿出生,拉霍亚在欧盟总部大楼组织了一次同事聚会,其后事态失控,拉霍亚被控强奸。

报道称,受害者是一名任职于交通和运输总司的律师,比拉霍亚年轻20多岁。有现场目击者指认,当晚受害者曾反复回绝拉霍亚,但最终事发。

主审法官表示,基于受害者陈述、医学检查结果乃至双方通话记录等证据,最终认定拉霍亚有罪,同时将受害者是其直接下属纳入了量刑考虑范围。

对于拉霍亚获刑,欧盟委员会发言人19日称,强奸案爆出后拉霍亚旋即被停职,欧盟委员会还展开内部调查;未来如终审仍裁定拉霍亚有罪,欧盟委员会将“立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

案件审理期间拉霍亚一直以“无罪”辩护,坚称当时双方“自愿”。根据比利时法律,他现有一个月的上诉期。其辩护律师19日称,目前拉霍亚不服判决,计划上诉。(完)

责任编辑:李夏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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