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法务省内部规章曾写明起诉美军前需请示高层

日期: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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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日本法务省内部规章曾写明起诉美军前需请示高层

(观察者网讯)据日本共同社1月28日报道,共同社27日获悉,日本法务省曾通过1954年的内部规章《处分请训规程》下令,若要起诉驻日美军士兵等,要事先接受检察长、检察总长、法相的指挥。此前已获悉,1953年日美缔结了写明“除实质性重要案件以外,日本没有行使审判权的意图”的放弃审判权的密约。据分析,鉴于日美密约,规程意在让检方内部贯彻周知。

司法专家分析称这是一种因政治判断使不予起诉成为可能的体系,拿到这份规程的日本大学教授信夫隆司(日美关系史)指出:“若是日本人理所当然会被起诉的犯罪也一直被不予起诉。”

“请训”是下级部门向上级部门请示命令的手续。调查2006年神奈川县横须贺市美军士兵抢劫杀人案的前横滨地方检察厅刑事部长若狭胜称“起诉前曾向东京高等检察厅检察长进行请训”,证实了一线工作的实际情况。

《处分请训规程》1948年制定,之后多次进行了修改。过去在野党曾在国会要求公开,但法务省未同意。

1954年的规程明确写道,涉及“美国及联合国的军队成员、文职人员及其家属犯罪行为”的案件,在起诉时“必须事先接受(高等检察厅)检察长的指挥”。还规定“检察长进行指挥时,必须事先接受检察总长的指挥”;而检察总长进行指挥时,则“必须接受法相的指挥”。

1951~1953年的规程中并无与美军相关的内容,可见该规定是受1953年10月密约成立的影响。规程还将“外患相关犯罪”、“针对外国君主或总统的犯罪”等作为请训对象。

对于该规程如今是否仍然有效的询问,法务省称正在就答复进行探讨。外务省2011年公开了密约文件,但称日美未达成协议,否认具有密约性质。

信夫从东京一家旧书店获得了收藏该规程的检察资料册,并在近期出版的《美军基地权和日美密约》中对内容进行了分析。

责任编辑:吴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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