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意电信运营商数月未开通用户网络 法院判赔4000欧元
中新网1月5日电 据欧联通讯社报道,日前,意大利托斯卡纳大区地方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消费者诉两家电信运营商延迟服务和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主审法官在听取了控辩双方律师意见后,经控辩双方法庭辩论及合议庭审议,当庭作出宣判。
据报道,法院认为,两家电讯供应商与消费者签署的服务协议清楚,且长达7个月未能履行协议向消费者提供电信服务,侵犯了消费者正当权益,影响了消费者的生活和工作。法院判令两家电信运营商,分别向消费者赔付4000欧元,并承担400欧元诉讼费。
报道称,几年前,意大利托斯卡纳大区格罗塞托省一户居民,在更换电信运营服务商过程中,与新的一家电信运营商签署电话和互联网服务协议后,协议规定委托新签约电信运营商,代理消费者负责解除原电信服务协议,并保持电话号码不变和网络服务不间断的情况下,更换电信运营服务商。
新的电信服务合约签署几天后,原电信运营商立即终止了电话和网络服务。而新的电信运营商却在长达7个月的时间内,始终未能开通电信服务。期间,原电信运营商连续4个月继续向消费者投递了收费发票,并从消费者私人账户直接划拨了电话和网络服务费。
在新的电信运营商7个月的时间始终未能提供电信服务过程中,消费者曾无数次催促尽快提供服务完全无果的情况下,被迫更换了第3家电信运营商开通了电话和网络服务。而此时消费者原来使用数十年的电话号码已经无法保留。
消费者对电信运营商不负责任的行为感到非常气恼,开始向意大利消费者协会投诉,并委托工会代理律师与意大利通讯管理部门协调,希望找回原来使用的电话号码。协调无效后,消费者随即向法院提出了民事赔偿责任诉讼,经过几年的耐心等待,法院最终做出了裁决。(博源)
责任编辑:李夏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