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出台实施意见 为生态环保划“红线”

日期:12-21
钢铁红线南京

原标题:南京出台实施意见 为生态环保划“红线”

本报讯(记者臧首成)日前,南京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昨天,记者从市委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到2035年,通过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将建成生态健康优美、环境安全整洁、人居环境舒适和环境制度完善的现代化美丽新南京。

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和空气优良天数比率确保达到省定考核目标以上;地表水省考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稳定达68.2%以上,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省考目标,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基本消除Ⅴ类水体,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持优良,地下水质量保持稳定;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分别得到有效削减。各类生态红线得到刚性保护,林木覆盖率达到31%。

调整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严格控制环境风险项目,实施全市钢铁、石化、化工、电力等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加大钢铁等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推动化工企业入园进区。到2020年,单位GDP能耗下降到0.45吨标准煤/万元,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2700万吨以内。

深度治理工业大气污染,强化工业污染全过程控制,实现全行业全要素达标排放。开展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逐步实施国三(含)标准以下柴油车限行。按省定时间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确保长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重点围绕石臼湖、固城湖、秦淮河等主要湖河,开展河湖水库水生态修复与水污染防治,改善水质和景观,切实维护水生态系统安全。重点治理金川河、外秦淮河、北十里长沟东支等主要入江支流,2019年,省控入江支流消除劣V类。到2020年,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实现污泥处理处置或资源化利用设施全覆盖,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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