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妈妈刑事自诉作家陈岚造谣诽谤一审被驳回,双方回应

日期:09-23
陈岚江歌法院

9月23日,江歌妈妈江秋莲刑事自诉作家陈岚犯诽谤罪一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驳回了江秋莲的控诉。江秋莲告诉红星新闻,她不服判决,准备上诉。

▲判决材料

▲判决材料

案件判决材料显示,经法院调查,自诉人江秋莲提供的证据,虽然能够证明被告人陈岚发表了相关言论,但无法证明相关言论的内容系陈岚捏造和虚构。陈岚发表的有关言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为陈岚凭空捏造,或明知虚假而故意转发。法院认为,江秋莲诉陈岚犯诽谤罪缺乏罪证,且提不出补充证据,法院不予支持。

江秋莲告诉红星新闻,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前未进行开庭质证,她不知道陈岚如何就自己的言论进行解释,后法院驳回起诉。江秋莲表示不服判决,并提到律师会准备案件资料,她准备上诉。

陈岚告诉红星新闻,她已收到案件判决书,她认为法院经过了审慎严肃的调查作出判决,支持了公民对涉江秋莲的一些情况的正常质疑和评议。如果江秋莲上诉,她将积极应诉,按照程序配合法院。

红星新闻记者陈卿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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