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慈善家杂志
今麦郎“郎子管培生”开始徒步。
李平乘坐的大巴在一个封闭的基地停了下来,接下来七天,他和同事们将在这里接受一场“特训”。
刚下车,行李还没来得及放下,所有人便在教官的要求下迅速跑到集合地点,原地做了80个俯卧撑。
李平今年刚入职今麦郎的“郎子管培生”,这一职位培养期有6个月,结束后,一般会朝着管理储备干部或技术储备干部的工作方向定岗。在正式培养期开始前,公司人事部门通知李平,需要到总部参加一个特训,遵循自愿原则,但作为储备干部,这一机会难得,“就当出去玩”。李平欣然接受了。
和李平一起的,还有来自全国各地的76名同事,都是今年刚入职的“郎子管培生”。
魔鬼式特训
80个俯卧撑只是李平们遭遇的第一个“下马威”。放好行李后,他们并没有歇息,又开始站军姿。按照惯例,77个人被分成了8个小组,并推选出一名队长。
之所以分组,一是为了提高凝聚力和团队协作力,二是为了竞争排名。按规定,每人军训前都要上交50元,总共3850元作为奖金。在这7天里,各小组根据训练内容排出名次,最后一天总排名靠前的队伍将获得这3850元。
晚饭后,他们迎来了第一个训练内容,每组选出一个人,剩下的人负责托举他45分钟。终于结束了一天的高强度训练,却并没能如愿得到真正的放松和休息,凌晨一点和两点的时候,他们两次被教官从睡梦中叫醒,通知紧急集合。
参加军训的今麦郎管培生。
接下来的几天,训练强度一天比一天大。第二天上午做了几百个深蹲,下午是高空走断桥,晚上是团队协作过线。第三天更是挑战人的生理极限,所有队员需要在满是泥泞的地里做俯卧撑,接着集体搬重物,在泥坑里来回走,一趟下来,所有人都变成了泥人。
第四天的任务是徒步加露营,结果,等待他们的是“60公里负重徒步”,所有人需要背上帐篷、防潮垫等必备品,先徒步20公里,再爬山去山顶露营。而且,在30摄氏度的高温下,每个队只分到2瓶水,很多人在途中就出现明显的中暑迹象。
第五天,徒步下山后,所有人要去陌生人家里求助,讨要一点钱并在陌生人家里吃饭,美其名曰“城市生存”。据李平观察,基本没有拿到钱的,“能吃上饭已经很好了”。最后,所有人集合,继续徒步回军训基地,一直走到了下午6点。
特训结束后,很多人抱怨强度过大,也有少数员工委婉地向《中国慈善家》表示,“就当是体验了”。
必须建立在
知情和自愿的基础上
只是,这种体验非承受不可吗?
从2019年到现在,今麦郎已经举行了18期新员工特训营。
第一期的特训被称为“战狼特训营”,企业宣传称,是为了挖掘受训者思想、认识自身潜能、克服心理惰性等。
一般来说,公司都会选择与专业提供军事化训练的机构合作,在对方的训练基地开展7天的“魔鬼式”特训,而对于具体的训练内容,员工事前并不知晓。
在过往的特训营里,训练内容从最基础的站军姿、俯卧撑、叠被子,到强度大一点的高空走断桥、搬轮胎、爬行、扛木桩等,最后的徒步行军称得上是“终极挑战”。几年来,“终极挑战”不断加码——2021年的徒步路程是15公里,从去年开始就升级到了60公里。受训员工并不清楚整个的任务流程,无法合理规划自己的体力,一旦超出身体承受能力,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
近年来,入职军训成为很多企业设置的员工入职的一个环节,尤其是那些实行“高强度高标准”管理模式的企业。一家公司资深培训经理刘安告诉《中国慈善家》,他所在的公司每半年会组织一次军训,将部分刚入职的员工集合在一起,进行为期一周的脱岗军事化培训。
水坑俯卧撑训练。
刘安表示,企业认为通过这种培训可增强员工的凝聚力,而最重要的目的则是提高员工对于企业文化、企业知识的了解,为企业储备力量。因此,这样的培训活动一般要求必须参加,除非有极其特殊的情况。据刘安介绍,他们的培训一般只有2天是军训,内容也仅是基本的军姿训练等,目的是为了快速整顿纪律,之后便是由各个分公司的培训经理来上课,以及其他增强员工积极性的活动。“像今麦郎这样高强度的军训确实很少见。”刘安说。
刘安进一步介绍说,每次培训的最后一天,公司也会给员工安排10公里左右的徒步活动,但这是他最担心的环节,因为涉及到员工安全问题。作为有着多年员工培训经验的人力资源专家,刘安的解决办法是,选择专业的人带队,选择成熟的路线,并安排大约15名工作人员,分布在队伍的前、中、后段,负责保障大家的安全。
对于这种大强度的入职前军训有无必要,以及它是否体现企业的人文关怀,甚至是否合法合规,外界充满质疑。
康德智库专家、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元认为,是否有必要开展这样的特训,主要取决于公司的业务性质、企业文化以及对员工特定能力的需求。但这不构成法律上的强制要求。如果军训被视为工作的一部分,那么训练的强度应当符合劳动安全、健康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六条,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此外,员工有权在入职前了解工作的具体内容、工作条件等信息。陈元认为,如果公司没有充分告知员工军训的具体内容和强度,则涉嫌侵犯员工的知情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陈元建议,如果员工认为军训的强度过大,或公司侵犯了他们的权益,他们首先可以与公司的人事部门或上级进行沟通,寻求内部解决;如果内部沟通无果,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调查并处理公司的违法行为;员工还可以选择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维权过程中,员工需要收集并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军训的通知、安排、照片、视频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
(应受访者要求,李平、刘安均为化名)
作者:杨永洁
责任编辑:张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