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杀妻一审判死刑:凶手向法官确认“立即执行吗”,当场未提上诉

日期:04-25

4月25日,离婚冷静期杀妻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赵某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赵某超、被害人周某霞于2011年登记结婚,2023年7月7日因感情不和向河南省平舆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协议离婚。2023年7月20日晚,周某霞在亲友周某等六人陪同下与赵某超约定在广州市某工业园门口见面。赵某超到达后径直走向周某霞,被周某等人阻拦,赵某超持随身携带的尖刀朝周某、周某霞等人捅刺,致周某霞死亡,周某等四人受伤。

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23年7月20日,赵某超于广州市荔湾区翠园路沙洛工业园门口,持刀行凶,刺伤妻子多名家人,并捅刺妻子胸口数刀致其死亡。

▲案发现场

▲案发现场

庭上,听到审判结果后,赵某超向法官确认“立即执行吗?”得到答复后,其称审理结果不公,但并未当场提出上诉。

庭审结束后,律师告诉被害者的妹妹周女士,赵某超是否会上诉,目前还不确定,周女士则表示,无论如何,赵某超能判处死刑都是一家人“想要的结果”。

红星新闻记者周炜皓

责任编辑:张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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