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红网时刻
□银如洁(湖南师范大学)
近日,网传南航大学教师与本校学生存在暧昧关系,引发网友热议。目前该事件虽未调查出结果,但网友们关于大学师生恋爱的看法可谓是两极分化:一部分认为,大学师生已是成年人,拥有自由恋爱的权利;另一部分认为,这样的恋爱严重违背了师德规范,必须受到谴责。
师生恋爱的新闻早已不算罕见。前段时间,上海某中学教师被举报与16岁高中生存在不正当关系,而后该教师被停职处理。涉及未成年人时,公众的意见往往是相似的,大家一致认为该教师存在师德问题。我国《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二十四条,也明确禁止教职工与学生发生恋爱关系、性关系。但我国目前还没有明令禁止高校师生谈恋爱的法律,他们恋爱本身的行为不被算做违法行为,不会受到法律上的惩罚,可这并不代表社会对这一关系是包容的。2014年的《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规定教师不得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从师德层面上对高校师生恋进行了否定。
身为成年人的高校师生,为何彼此间不能谈恋爱呢?首先,大学师生恋爱往往处于不对等地位中。恋爱进展若是顺利还好,一旦出现矛盾,处理不好便容易走入极端境况。教师在学校享有更高的地位,如果感情破裂后,教师以其职务之便对学生进行打压,这将对学生的心理产生极大影响。
其次,师生恋对个人名誉也会产生负面影响。法律是不可逾越的准绳,但舆论道德的力量也是不可小觑的。这样的恋情,很难得到周围人的认同,更多的可能是鄙夷。同时,师生恋的存在会掩盖个人能力的优秀。当师生之间没有直接利益牵扯时最好,但利益纠葛往往是说不清道不明的。就如此事件的大学生,他保研至该老师的课题组,是由于个人能力还是人情往来,目前还是未知数,但毫无疑问他的成就会受到质疑。与教师恋爱后,学生取得的成绩会不会存在水分呢?教师是否以职务之便去帮助该学生呢?这样下来,师生便要忍受长久的非议,毕竟悠悠之口难以堵住。
最后,师生恋会损害其他学生得到公正待遇的权利。教师以自己的权力帮助与自己处于恋爱关系的学生,那无形中就造成了对其他学生的不公。当涉及竞争时,教师作为评定人员之一,由于情感的驱使,或许会做出不公平的决定。
为避免师生恋的出现,学校应加强对学生恋爱观的塑造,让学生明白对老师一时的崇拜、欣赏等感情并不是恋爱,真正的恋爱应该处于平等的关系中;对于老师,学校也应加强师风师德建设,加强监管,将这些道德观落在实处,尽量减少师生恋的再度出现。
如今南航大学师生恋尚未定论,但对于大学师生间自由恋爱的讨论值得我们思考。生活不是戏剧,很少存在电影中被称赞的师生恋桥段。从师风师德、学生成长、教育公平等角度出发,这样的自由恋爱都不该被允许。学生与教师如若暗生情愫,请将这段感情藏在心里,等到毕业后,褪去师生关系间的滤镜,再处理这段感情才是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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