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网“领导留言板”11月21日消息,针对江苏镇江一位网民关于“村民母亲过世不进入公墓”的投诉,镇江丹徒区辛丰镇政府回复称,该村民祖辈全部安葬在祖坟山,故其母亲过世后也一起安葬在此处,未违反相关殡葬改革规定。
这位网民10月13日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投诉称,我这里是镇江市丹徒区辛丰镇星棋村大叶一组,殷某某母亲过世,按殡葬改革,应进公墓,但其私自违建墓地。
镇江丹徒区辛丰镇政府11月21日回复称,经调查,殷某某为殷奕某,其母亲于2023年9月过世,其本人为星棋村大叶二组村民,但其祖辈全部都安葬在星棋村大叶一组祖坟山,故其母亲过世后也一起安葬在此处,未违反相关殡葬改革规定。
此前,镇江丹徒区政府网站公布的《丹徒区深化殡葬改革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规定,丹徒区严禁新增散坟,2023年清明节前完成全区所有散坟的整治工作。据“丹徒发布”2022年7月消息,丹徒区以文明、绿色殡葬为目标,持续推进散葬坟墓治理。丹徒区共有56处老坟地改造点,已开工建设的有45处,已建成穴位7472个,迁入3076个。全区共平迁散坟4443座。
澎湃新闻注意到,江苏省在散坟整治中采取“疏堵结合的原则”。江苏省民政厅2022年6月在答复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042号建议时表示,历史遗留的老坟地和散埋乱葬的坟头数量还很多,需要加大整治力度。散坟整治工作涉及传统习俗,关乎群众切实利益,历史遗留问题多、积累矛盾多、涉及面广、治理难度大。一些反映平坟问题的投诉增多,群众对政策的不理解、不支持还一定程度存在。江苏省民政厅将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开展散坟整治工作,指导各地加强宣传引导,注意讲究方式方法,耐心细致做好群众工作,切实争取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江苏省殡葬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在公墓以外的区域建造坟墓。公墓区域以外的已有坟墓不得进行重建、扩建、硬化处理。鼓励公墓区域以外的已有坟墓迁至公墓、骨灰堂安葬。2021年9月发布的《江苏省殡葬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进一步提出,要研究并出台“老坟地”改造相关政策措施,稳妥有序推进农村私埋乱葬治理,改善村居环境。
《江苏省殡葬管理条例》还规定,禁止建造或者恢复宗族墓地。不过,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国家倡导和鼓励骨灰的家庭合葬。2016年民政部等9部委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倡导建设单人骨灰安葬或双人骨灰安葬占地小于国家规定标准的节地型墓位,提倡地面不建墓基、地下不建硬质墓穴,墓碑小型化、微型化,最大限度降低硬化面积,并鼓励家庭成员采用合葬方式提高单个墓位使用率”。《江苏省殡葬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也提出,积极探索墓穴扩容性使用,鼓励提高单个墓位使用率。
浙江省民政厅2021年9月在答复省人大代表《关于提倡家族合葬的建议》时也表示:代表提及的“允许并鼓励现代人将自己和自己的父母合葬一处”,应该理解为家庭合葬,而不是家族墓地。家族墓地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家庭合葬是国家倡导和鼓励的。目前,国家没有出台家庭合葬的具体标准,各地按照9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有一些积极的探索,如杭州市南山陵园在不改变单个墓位面积的前提下,建设了一些家庭合葬墓穴,一共上下两层,可以容放四个骨灰盒,一般都是两代人合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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