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生在湖南张家界的“千万富翁罗某忠在与儿子争执后被送精神病院”一事,引发热议。8月25日,有媒体获悉,罗某忠已于精神病院自杀身亡。
罗某忠今年62岁,此前因家庭房产问题与儿子产生矛盾,被后者送到精神病院。生前两个月,他一直在通过各种方式申诉,认为自己没有精神病,是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偏听偏信,控制其自由,又强行用药,给他造成严重伤害。
而送他去医院治疗的儿子则声称,已经委托相关机构为其做鉴定。如今结果未知,罗某忠竟然在精神病院自杀身亡。如此惨剧,实在令人唏嘘。
从目前的媒体报道尚无法得知,相关机构的鉴定有没有做完,关于罗某忠有没有精神病,还能不能给出一个权威结论。但即便这成了无解之谜,此前对罗某忠的强行收治是否合情合理,还是有反思的空间。
结合罗某忠和其儿子、医院等多方说法,罗某忠被精神病院收治的主要理由有两条,一是他曾经被查出“脑胶质瘤”,然后做了切除手术。从医学上判断,手术后有可能导致“脑器质性精神障碍”。另一个依据,是一段视频显示,他拿金属长棍打砸儿子家里的电脑、电视、橱窗玻璃等物品,自己手上还打出了血迹。
但这两点能不能成为罗某忠患有精神病的证据,很难有一个确定答案。第一个手术因素,他的妹妹以及其他多位亲朋好友,包括社区书记,都说他手术后没什么异常,否认存在后遗症。医学上的“有可能”,并不等于一定存在。而关于暴力打砸视频,是发生在罗某忠和儿子起了激烈冲突之后。正常人之间,因为家庭矛盾而出现打砸物品现象的,也不罕见。据此认定精神病,显然过于草率。
按照《精神卫生法》,如果精神病人出现伤害自己或者危害他人的行为,需要送去强制治疗。可罗某忠的表现,是否对自己或他人安全构成直接威胁?除了打砸物品之外,还有没有其他恶劣表现作为支撑?从目前报道来看,并没有很充分的证据。
一边是,收治缺乏充分的说服力;另一边,罗某忠的救济渠道似乎也被完全阻断。尽管他一直抗议自己没有精神病,《精神卫生法》也有规定,如果本人不认可之前的精神鉴定结果,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可为什么他被医院收治长达70多天,都没有等到第三方的鉴定结果?
而且,医院还坚持只对送医的直系亲属负责,哪怕罗某忠的妹妹想去把人接回来都不行。从常理上这就令人无法理解,如果是为了当事人安全,亲妹妹愿意接管照料,为什么都不可以?当然,医院可能是为了规避自己责任,怕直系亲属后续来管医院要人。可这就留下一个致命漏洞,如果儿子就是故意不去接回父亲,那罗某忠无论有没有精神病,岂不是只能常年待在精神病院?
近年来,类似的因为被家庭成员强制送去精神病院而引发争议甚至诉讼的案例,并不罕见。前不久,西安一对夫妻相互“成功”把对方送进精神病院的新闻,一度成为热搜,人们在调侃之余,也难免有些不安:这样的漏洞是否会被人恶意利用?会不会哪天自己被送进去了,也无处辩驳?
收治精神病人,到底该遵循怎样的程序,该如何避免被一些心怀叵测的人利用,这是个严肃课题,事关一个人的人身自由和基本人权,也事关相关法律的严肃性。
医院强制治疗精神病人的初衷,是为了当事人自己以及公共安全着想。如果发现收治一个病人,出现了初衷之外的争议,就不应该僵硬地坚持某些条文,而无视当事人的诉求。否则,也很容易被人质疑,是否精神病院存在“业绩”和利益的考量,从而有着“你敢送我就敢收”的心思?
眼下,这起千万富翁被儿子送精神病院事件,是否完全遵循了适当的程序,有无暴露当下收治精神病人的程序漏洞,相关部门应该通过严谨调查,给各方一个交代。
责任编辑:刘光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