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钱江晚报
近日,有网友向潮新闻爆料称,自己的儿子在江苏连云港东海县朱自清中学就读,连续两月,被同一位同学抽掉椅子致尾骨骨折,过肩摔致肘关节骨折扭转错位。而当该网友联系学校想要调取监控时,却被学校以各种理由拒绝,并称学生于课间出事,老师、学校均无责任。
6月3日中午,涉事学生班主任回应潮新闻记者称,此事现由学校来处理,目前已经有司法机关介入。记者就此事致电东海县牛山派出所,接线工作人员在记者表明身份后,挂断了电话。
尾椎骨折后手肘又骨折
疑因同学要玩“过肩摔”
据孙女士介绍,她儿子铭辰(化名)在东海县朱自清中学读初一。今年4月初,铭辰站在自己座位边,在确认身后有椅子的情况下往下坐,但就在这个瞬间,同班一位同学将他的椅子抽掉,“我家孩子就一屁股坐在地上,没起来。”
孙女士称,当天,铭辰回家后,将事情告诉了她,并表示自己的屁股很疼。“当时以为没那么严重,而且快要期中考了,就到店里买了膏药给他贴。”直到期中考结束,铭辰依然感觉屁股疼痛难受,无法坐下,孙女士当下就带铭辰来到医院检查,“才确认尾骨骨折了。”
“医生说可以手术,也可以保守治疗,再三权衡后,我们选择先保守治疗。”孙女士称,治疗同时,铭辰依然坚持到校上课,“因为坐下来会疼,所以孩子已经站着上课两个月了。”然而,孙女士没想到,在学校老师和同学明知铭辰受伤未痊愈的情况下,伤害竟然再次发生。
孙女士说,5月26日上午7时30分,她将铭辰送到学校。一个小时后,孙女士接到班主任的电话,表示孩子被同学过肩摔导致手肘骨折了,已送到医院。
孙女士回忆,自己到医院后,从班主任、涉事同学家长以及自己孩子处,拼凑出了事发经过:当天,涉事同学,也就是之前抽走铭辰椅子的同学,抓着铭辰的右手说,要玩过肩摔,但铭辰知道自己尾骨骨折还未痊愈,就拒绝了,并同时试图抽回手。然而,涉事同学仍坚持过肩摔铭辰,拉扯中便将铭辰的右手手肘直接掰至扭转错位,导致肘关节骨折。根据孙女士提供的医院诊断报告书显示,临床诊断结果为“肱骨踝上骨折”。
孙女士表示,目前铭辰手肘骨折已经做完手术,但后续仍需要再开刀将固定用的钢钉取出。
孩子称遭遇霸凌近半年
学校曾因侵权被起诉
事情发生后,孙女士才从儿子口中得知,他在近半年时间里,一直在学校遭遇各种不同程度的霸凌,有言语上的,也有行为上的,“被扔书”“抽椅子”等。
5月26日当天,孙女士向学校提出要求查看监控。“教室里有两个监控,一个是教育局装的,另一个是我们家长凑钱装的,但是这两个监控我们家长一个也看不到。”孙女士称,学校一会儿说监控没插电,一会儿又说是正常的,但是需要去找各种不同的老师,最后说要上报学校。
在将铭辰治疗的事情安排好后,孙女士于5月26日报警,“一开始警方说涉事孩子未满14周岁,不归他们管,他们没办法处理,所以拒绝给我们去学校调监控。”更令孙女士无法接受的是,事发后,一位校领导曾联系孙女士,“大概意思是,课间发生的事情,老师没有责任,学校也没有责任。”
无奈之下,孙女士将事情发布在了社交平台上。孙女士称,之后警方就到学校将监控拷走,但后续如何处理一直未有定论。目前,孙女士从学校得到的回应是让她走法律途径。
6月3日,记者联系上孩子班主任李老师。李老师表示,这个事情现在由学校来处理,目前已经有司法机关介入,他已将所有材料,包括聊天记录、电话录音都交给司法机关,并做了笔录。
而负责处理此事的东海县牛山派出所工作人员,则在记者提到想了解铭辰的事后,直接挂断了电话,此后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东海县朱自清中学,负责人为包勤东。司法风险显示,该校曾因健康纠纷权和生命权、健康权、身体纠纷权等案由被起诉。其中一起案件中,两名学生因口角发生互殴导致其中一位同学手掌骨折,被鉴定为轻伤二级,学校一审被判赔偿原告3356元。
律师:孩子在校期间受伤
学校应承担侵权责任
孩子在学校课间受伤,老师和学校都没有责任?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对此并不认可。“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遭受人身损害的,学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付建认为,孩子先后两次在学校骨折,说明学校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因此学校推脱责任的说法于法无据。
付建认为,学校以监控没插电,监控不清晰、没拍到等理由拒绝提供监控,一方面说明学校在管理上存在漏洞,另一方面也表现出学校对待此事件的消极态度。“因此家长可以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为由,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由于监控视频属于证据内容,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拒不提供证据的,对其有利的内容推定为不利的内容,对其不利的内容推定为有利的内容。”(潮新闻记者李沐子)
责任编辑:薄晓舟